01
真不敢相信,那么理性的叶莱姑娘竟然遇上了欠钱不还的老赖,这一欠就是5年!而且这个老赖我也认识。
这事儿说来话长,前几年叶莱刚从一家外企出来做独立讲师。
做企业内训呢,有一个好处,就是人脉广,资源也多。
当时不少资源找到她,拉她做项目合伙人。
那时候我还在做咨询公司,她来找过我,谈一个项目,不过我当时实在太忙了,就没有合作成。
老陈,是叶莱引荐我认识的。
叶莱说老陈做的一个项目想和我聊聊,于是就在茶馆里见了一面。其实经常找我聊项目的人很多,但最后真正能合作的比例并不高。
很多人就是聊聊,认识一下,或套点主意,真掏钱的时候,就没声音了。
我也习惯了这种模式,毕竟没有一定的客户基础量,就无法遇到真正“识货”且愿意花钱的客户。
多聊聊我也不吃亏,让我能够多了解了解不同领域,也能更懂客户心理。
老陈应该有五十多岁吧,常年穿一身中式对襟衫褂,脚踩一双黑布千层底,手腕上一串木头珠子油亮油亮的,谈话间经常拿珠子在手上把玩。
虽然他是南方人,可这打扮总让我想起老北京皇城根下的灵鸟笼子的大爷来。
老陈信佛吃素,说话时还略有磕巴,眼睛特别爱眨,总之看着人很老实。后来听说他擅长跑北京搞资源。
就是这个人,当时想和叶莱合作,事儿还没开始呢,不知怎么的又不合作了。
老陈拿了叶莱的30万却没还人家。给叶莱写了一张借条,说3个月内还她。就这3个月,一晃成了5年。
一查才知道,老陈欠的不止叶莱一个人,已经被其他人告上法庭,上了黑名单。
叶莱找我诉苦时,讲老陈如何变花样托辞,就是不还钱。她说:“如果把老陈的借口整理出来,可以出一本《不还钱借口大全》了。”
反正出差、生病、看女儿、搬家,周末不办公……最后连和老婆离婚、老父亲去世都搬出来了。
其实他老婆10年前就和他离婚了,老父亲也去世多年了,这种欠债人满嘴跑起火车来真不着边际!
叶莱本意是提醒我,千万别借给老陈钱。
我说:“我这人呢,在‘借钱给别人’上也吃过亏,所以已经‘痛改前非’不干这种事儿了。”
今年怎么又说这事儿呢,因为听说老陈家拆迁得了一大笔钱。
钱还没到时,老陈找叶莱说,自己之前是因为真没钱,所以还不了。等拆迁款到了,马上还。
把叶莱感动坏了,说:“自己还是错怪了他。毕竟这一分钱也能难道英雄好汉啊。”
说这话已经是2个月前的事儿了,后来呢,老陈拿了拆迁款,依然没还叶莱。
可把叶莱气坏了,我劝她说:“对这种人,别生气,别相信,直接诉讼得了。你就是太善良,你把别人也想成和你一样人了。这才是你的错。”
02
前阵子《三十而已》大火,有一段王漫妮追债的情节,我特意找出来发给叶莱。
王漫妮追债时的第一个客户叫郑理想,一个表面上老实巴交的戴眼镜的中年大叔,还带着一个孩子四处躲债。
父子俩为了躲债,白天待在停水、停电的楼里不出来,深更半夜等要债的人走了再从偏门逃出来买点吃。
结果被蹲点的王漫妮堵了个正着。
郑理想说:“自己欠了这么多钱,也是没办法,自己饿肚子倒也没什么,只是孩子饿得受不了,自己出来给孩子买点吃的。”
王漫妮看到郑理想父子可怜的样子,一下子就心软了。还帮他买单,让父子俩吃饱饭。
郑理想表示自己也是无奈,说自己还有一套房子在卖,卖掉就能还钱了。还发给王漫妮产证照片。
王漫妮心喜,回去一查果然是真的,房子已挂中介了。
不过,王漫妮的任务必须那几天内完成,所以她又催郑理想,希望他快点先还一部分。自己等不了了,若是公司启动仲裁,郑理想还得多还一大笔利息钱。
郑理想先是装可怜,后来又问王漫妮有没有钱。
王漫妮说自己只有七万块了,于是郑理想提出自己有三万多,再向王漫妮借六万五,就可以先偿还一部分欠款。等自己的房子卖出去之后,郑理想再把钱还给王漫妮,还她七万。
王漫妮犹豫再三还是把钱打给了郑理想,结果钱刚到账,郑理想就把王漫妮的微信拉黑了。电话也关机了,人跑路了。
王漫妮的善良成了一个彻底的反面教材。吃了看起来是“老实人”的大亏。
我从菜菜那里还听过,她的一个亲戚,人看起来也是很好,所谓的好呢,就是说话情商很高。不过,这借钱的方式也高明。
第一次先借别人小钱,比如一两千,很快就还了。第二次,会借上万。一旦借了,就找各种理由拖着不还。
后来一问,他竟然用这样的方法借了很多亲戚朋友的钱,然后跑去国外不回来了。
人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尤其借钱方面,绝对不能以貌取人。
03
我和叶莱分析过,有时候呢,也不能说一个人一开始就很坏,蓄意坑害欺骗他人。但人是会变的。
尤其一些人经历过被催债的经历后,也许最初他有脸面的时候,认为脸面比钱重要,但一旦还不起钱,迫于种种压力,面子没了,也就真的不在乎脸面,只在乎钱了。
有几个细节,比如欠叶莱钱的老陈,他不止欠叶莱一个人,还上了黑名单。这说明,他已经“习惯”了这种“花别人钱”的状态。
《三十而已》中的郑理想,也是在躲债过程中起了坏心,问题在于他们往往不认为自己有问题,不想负责任,而是认为世界太坏,别人对不起他们。
因此那些有善意的人,对他们来说,反而成了他们“报复世界”的机会。这,才是老赖们最可怕的心理。
总之,对于我们来说,能做的就是两点:
第一,事前规避风险,好过事后找补。
钱不借出去,就不会有仇人。当然,也会有些值得帮助的人。
不过,凡是涉及钱的地方,应该高度警惕,严控把关每一个环节,充分了解对方近期、远期的经济状况,对方是否有相关的凭证;
一旦发生借款或经济往来时,保留所有证据。
比如借款合同,借据、欠条等,并留存对方的主体信息,比如身份证复印件等。必要时,关键录音证据都要保留。
第二,遇到不还钱的人,还是要“理在先,情在后”。
毕竟你肯借钱出去,情已经有了。讨钱的时候,就不必先讲情了。
首先要与借款人保持联系,进行深度的沟通。理在前,情在后。
你需要让借款人知道,一旦你采用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对方不仅需要按照规定的还款日期进行还款,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对方的声誉也会受到影响。
尤其对一些还需要开展业务活动的人来说,人际扩散也是非常好的压力。
网上有位网友说,自己在公司群里,索要回了同事拖欠自己已久的欠款。
有人说,想别人记住你的唯一方法,就是欠钱不还!
不过,咱们可不希望用这种方式记住一个人。
一旦遇到,也要不怕麻烦,该撕破脸皮的撕破脸皮,认认真真讨回自己的钱,不但是对自己负责,对整个社会风气也有帮助。
教训往往是相互的,经验就是:以善待善,以法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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