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的王女士被人冒用自己挂失的身份证,在西安小寨秦农银行和西安高新秦农银行分别办卡,用于网络赌博转账,不到一年时间,流水超百余万。王女士新办的工资卡因此被山东省公安厅冻结,无法正常使用。
王女士在一家事业单位上班,2020年6月23日她按照单位要求在西安秦农银行朱雀路支行办理工资卡,被告知自己名下有两张秦农银行的卡,一张卡上还有余额2000元,王女士也没有多想,也许自己以前办过,给忘记了,经过和银行业务人员的沟通,以丢失为由,注销原卡补办新卡,并把原来2000元转入新卡。
7月7日单位告知她工资已打入秦农银行卡,但她没有收到银行短信提示。7月8日上午她到朱雀路秦农银行ATM机上取钱,提示异常,她到柜台询问,被告知卡已冻结,她让银行帮她打出明细,查出办卡时间和地点,结果让她大吃一惊,她赶紧报案。
原来,此前有人冒用王女士的身份在2019年8月20日,首先在小寨秦农银行办了一张卡,转进10000元,很快这10000元就被取出,40分钟后就注销了此卡。当日又在秦农银行高新支行办理了一张新卡,每天进出账都在10000元左右,一直持续到2020年的6月23日。近一年时间,这张卡上的流水就超百余万元。
王女士表示,事发以后她就报了警,经警方查验,此前的那张卡不是她本人办理的,办卡时的签名,电话均不是王女士本人,是有人冒用王女士身份证办理了这张卡,公安机关还告知,此卡是因涉嫌网络赌博转账,已被山东省公安厅冻结,只能等待处理结果。
这时王女士才想起,2019年7月份自己身份证丢失过,当时她还去当地派出所办理了挂失。一个已经失效的身份证,持证人和身份证不一致是如何通过实名认证和人脸识别的,银行有着严格的办卡规定和程序,那张卡没经过他本人是怎么办出来的,是不是银行办卡时的失误或把关不严造成的,这让王女士想不通。
7月28日,记者来到西安高新秦农支行对此事进行采访,一位姓杨的负责人接待了记者。
记者:“此前王女士那张银行卡是不是在你们银行办理的?
银行负责人:“是在我们银行办理的。”
记者:“当时办卡是王女士自己来办理的吗?”
银行负责人:“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在案情未侦破前,我不能回答。”
记者:“每天账户上的流水,银行不监管吗?”
银行负责人:“监管是人民银行的事,我们的监管在总部,我们支行只负责业务。”
秦农银行高新支行这位负责人表示,要进行采访他们要经过上级的许可,待他们和上级部门沟通后会及时和记者联系说明情况。但直到我们发稿也未收到秦农银行的回复。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程向辉律师:首先依据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的要求,个人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帐户的,银行应要求其提供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并与本人进行核对。如果代理他人开立存款帐户的,需要同时提供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银行仍要核对。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的,银行不得为其开立个人存款帐户。
另外,就本案中如王女士陈述的,在秦农银行高新支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人并非她本人,那么银行就有义务同时审核开户代理人和王女士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并留存相关资料。如果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审核不严,违规开户,那么银行及银行直接经办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程律师提醒广大市民,一方面当您发现有被冒名开卡的情况后,应尽快联系发卡银行,及时提供身份证件挂失证明、公安机关报案回执、司法裁定等证据材料,证明开户行为并非是您主观原因造成的。目前二代身份证的内置芯片,在技术上还不具备注销识别功能,这就意味着,即便遗失后补办了新证,旧证依然可以使用,所以在遗失身份证后,应该马上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另一方面,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银行为顾客开户时,应该仔细查看居民身份证,这既是银行实名制存储的要求,也是防止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由于银行没有完全履行审查的义务,致使有些人被他人冒名办理了多张借记卡,银行对此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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