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传来消息,太原市对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调整,养老金人均增幅达5%以上,惠及全市参保企业退休职工42万人,调整后的养老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本次定额调整按每人每月增加53元计,挂钩调整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1元计,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享受倾斜调整政策。
此次待遇调整事关42万退休人员切身利益。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通过新旧系统对发放数据认真审核比对,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在新旧系统中同时调待,人工逐一核对调待金额,确保发放无偏差、人员无遗漏。目前,补发额随同7月份基本养老金一并于7月24日发放。
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武佳 实习生 翟蔚然 刘慧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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