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3日,桂林市灵川生态环境局公布了征求《灵川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意见。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灵川县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改善我县农村生态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规划还不够合理,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仍然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最突出的短板,急需科学编制治理规划。这次的规划用以指导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工作,切实削减农村污染物排放,保护农村水环境,提高农村人居环境。
《灵川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内容摘要:
1、规划范围
根据《灵川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5)》,本次规划的范围为灵川县的行政管辖区域,具体辖 7 个镇,5 个乡,包括灵川镇、大圩镇、定江镇、三街镇、潭下镇、九屋镇、灵田镇、公平乡、潮田乡、 海洋乡、大境瑶族乡、兰田瑶族乡,总面积 2301 平方公里。本次规划共涉及 128 个行政村和 3 个社区,分别是青狮潭社区、潭市社区、海洋社区,1205 个自然村。规划涉及的村庄范围详见下表: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规划基准年为2020 年,规划期限近期至2025 年,远期至2035年。
3、调整后灵川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1)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该水源地取水口上游 1000 米至取水口下游 100 米处的甘棠江河段。
(2)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该水源地取水口上游 4250 米至取水口下游 300 米处的甘棠江河段,
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河段两岸纵深 1000 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面积 8.482 平方公里。
调整前后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均属于河流型,调整前取水口分别位于甘棠江的灵川镇田南村, 调整后取水口位于潭下镇山口村,水源地属性见下表。
调整后,灵川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村屯,二级保护区内有码头村、毛家村、 老街村、吕竹、三河渡、上大江田、下大江田、新月塘等村组,共计60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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