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青年
有态度 有温度
为深入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团邯郸市委联合市人民检察院推出“青春护航·法治小课堂”系列课程,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共同撑起未成年人保护网。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也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即将步入社会前接受法制教育,收获法治正能量,从而走好今后的人生道路,是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务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三、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七、持枪抢劫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法制法规无处不在,青少年要合理运用法律法规知识,保障自己的权力,让祖国在法律法规的保护下,变得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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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数字传媒系
供稿:团市委权益部
编辑:赵晓雪(邯郸学院团委)
校审: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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