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孙雅茜6月5日上午,深圳市住建局与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首部综合性、系统性、全面性的建筑废弃物管理规章——《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日前正式颁布,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在国内首次提出了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指标,并提出将通过财政补贴、用地安排、租金减免等鼓励措施,推动深圳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壮大。
背景:深圳去年产建筑废弃物超1亿方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深圳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巨大,年均超过1亿立方米。据深圳市住建局建筑废弃物管理办公室统计,2019年深圳共处置了9581万方建筑废弃物,其中,外运承担了“大头”,海上外运和陆路外运全年分别处置了4840万方和2264万方,合计占比超总量7成。
与此相对的是,采用传统填埋处置方式的消纳场所年处置量仅为130万方,为六类途径中最少的一类。其背后,是深圳土地资源极其短缺的现状,非法异地倾倒的违法行为偶有发生。
“2018年深圳被列入全国35个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之一,2019年又被列入全国首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深圳市住建局在会上表示,针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巨大、资源化程度较低、相关处置环节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深圳必须加紧建筑废弃物管理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积极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优势,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落实建筑废弃物全过程监管。
创新:
全国首提建筑废弃物“限排”指标
《管理办法》通过设立源头排放核准、中间运输备案、末端消纳备案、信用管理和电子联单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达到精准掌握深圳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及处置去向的目的。从而实现建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监管,彻底解决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多少、谁来运、排到哪”的问题。
作为此次着重强调的重头,《管理办法》在源头减排方面,设置了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制度,配套相应的技术规范,在国内首次提出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指标,引导建设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各阶段优化方案以减少建筑废弃物排放。
记者了解到,2019年11月,深圳市住建局已发布《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了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指标,“排放限额属国内首次尝试,所做的要求并非十分高,只要不是极端的设计方案,建设工程的常规设计加上部分综合利用产品的应用均能达到限额标准”,深圳市住建局建筑废弃物管理办公室主任刘向阳说。
【焦点】
未取得核准前不允许向场地外排放建筑废弃物
排放建筑废弃物前先申请排放核准,申请及审批流程需要多久?刘向阳介绍,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监管部门收到排放核准申请15个工作日内需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即法定办结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另根据深圳关于行政审批的要求,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压缩比为60%,即实际上会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同时,刘向阳强调,取得施工许可后,施工单位可以进场,但是在未取得建筑废弃物排放核准前,不允许向场地外排放建筑废弃物,否则将按照《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予以处罚。
【影响】
从随机排放到规范排放,根源杜绝“偷排乱倒”
刘向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往往将建筑废弃物的运输和末端处置全部交由运输单位负责。而运输单位没有提前找好消纳场所,往往工地快要排放了,就随便运往一个消纳场所甚至偷排乱倒。这种处置方式导致主管部门无法有效监管,建筑废弃物去向不明,难以落实环保督查相关要求,存在一定的安全和环境风险。而《管理办法》规定,在排放建筑废弃物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找好合法的消纳场所及运输单位,取得消纳证明,签订运输合同,向监管部门申请排放核准,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排放。同时,在排放建筑废弃物过程中,要强化监管,安排专人核对并签认电子联单。“实现了从临时、随机、任意排放转变为核准后的规范排放”。
泥头车全部备案、个人禁运,破解安全生产难题
此外,《管理办法》提出,个人不得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经营业务。单位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应向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并明确了备案条件,以及运输建筑废弃物时应遵守的规定,“这将给解决建筑废弃物运输行业长期存在的安全问题,带来新的契机”,深圳交通运输局方面在会上表示。
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统计,截止目前,深圳共有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233家,车辆13558辆,行业规模已超过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2019年,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行业事故宗数和死亡人数分为9宗、20人,较2018年的26宗、28人分别下降了26.92%和28.57%。
【监管】
全市两千余建设工地、过万台泥头车
均实现“线上全天候监管”
此外,《管理办法》中还提及建立建筑废弃物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深圳市住建局方面表示,该平台可以通过采集排放、运输、受纳等基础信息,实现深圳全市建筑废弃物产生、运输、受纳的信息化闭环管理;通过平台信息实时掌握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的源头产生量、末端消纳量、趋势及分布情况,为深圳建筑废弃物科学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该平台还可对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堆填体和边坡坝体进行数字化的、全方位、全天时、全天候的监控,确实保障建筑废弃物消纳场的安全。
据深圳市住建局方面介绍,深圳于2016年就开始组织建设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并于2018年7月开始正式上线运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目前,该系统已覆盖全市2313个建设工地、13736台泥头车、294处处置场所。
趋势:
鼓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企业可享税收等多重优惠
落户于深圳坪山的深圳市宏恒星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是深圳以高标准、高质量打造的“花园式工厂”。深圳多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开挖的工程渣土、拆除的固定建筑废弃物等运至此处后,先通过水洗筛分等处理环节,实现砂、石、泥的分离。砂、石作为骨料可直接回用于建筑市场。泥料则将通过固化处理成为再生骨料,用于生产环保砖等再生环保建材制品,用于城市路面改造等市政设施建设。据该公司行政主管胡玉霞介绍,其每年建筑废弃物处理量可达100万吨。换言之,在这个厂房里,深圳每年有100万吨的建筑废弃物,不再需要土方填埋,也不依靠外运,而是“变废为宝”,成为建设原材料,再输送回建设工程,实现资源化利用。
据深圳市住建局初步统计,在深圳,像这样的固定厂式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目前已有15家建成投产,合计年设计处理能力约为2120万吨(约1400万立方)。
对此,《管理办法》中也提出将财政补贴、用地安排、租金减免、产品认定及推广等鼓励措施,推动深圳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壮大。
记者了解到,在税收方面综合利用企业可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在用地方面,综合利用企业以租赁或自有普通工业用地供地方式进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新改扩建;在贷款贴息方面,自有资金不足利用银行贷款开展技术改造的综合利用企业可享受事后直接资助补贴的等方式。
另一方面,《管理办法》还提出要实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制度,委托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通过材料审查、现场检查、见证生产、送检等流程进行认定,为综合利用产品制定了“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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