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曝光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金厂镇原金厂村党总支委员、上田房村党支部书记、村小组长熊朝清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问题。
2012年11月至2017年8月,熊朝清在任上田房村小组组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以虚列、虚增支出和重复报销的方式套取上田房村集体资金27876.8元。
2011年至2017年,熊朝清违反群众纪律,无偿占用上田房村小组集体土地开办临时采石场,并于2018年8月擅自将其开办临时采石场占用的村集体土地办理登记到本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为自己的承包土地。
同时,熊朝清还存在侵犯群众知情权,不按规定公开村集体资金使用情况、邀约他人威胁欺压群众对群众乱处罚款12110元,个人分得4500元等问题。2020年4月,熊朝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金厂镇财政所职工黄朝德、原所长杨发文履职不力的问题。
2016年2月,金厂镇财政所将划至金厂村委会的10万元的州级示范社奖励资金调整至老寨村委会,在资金调整过程中,黄朝德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擅自将该资金划到时任老寨村委会副主任陶某某个人账户保管。
2016年9月,该笔资金被他人挪用1万元,直到2019年8月19日才归还,致使1万元奖励资金被长期挪用。2020年3月,黄朝德受到书面诫勉问责的处理;2020年4月,金厂镇财政所原所长杨发文因履行职责不力,受到约谈。
三、坡脚镇坡脚小学教师卢金平、陆光仕挤占学生营养餐资金的问题。
2019年3月7日,坡脚小学配菜员卢金平在拟定2019年3月10日坡脚小学学生食品配送单时,擅自决定在学生食品配送单上注明配送青枣、甘蔗、橘子三种水果,配送单拟定完毕后交给学校报账员陆光仕审核。 陆光仕未对卢金平在配送单上注明配送水果一事提出反对意见,并告知派送公司把购买水果的费用折成购买猪肉的价格。
派送公司购买了210元的水果,并把购买水果费用折成购买15斤猪肉加在当日坡脚小学所配送猪肉665斤的进销凭证上(实际配送650斤),所配送的水果均由教师食用。 2020年3月,卢金平、陆光仕分别受到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的问责处理。
来源:掌上文山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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