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0年春季学期第四批
学生(学员)返校安排通告
根据《广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方案》(粤教防组〔2020〕56号),经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第四批学生(学员)返校安排通告如下。
6月2日起,经属地园区、镇(街道)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并向市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报备后,幼儿园可安排幼儿分期、分批返园。家长根据自愿原则,确定幼儿入园需求。
6月2日起,经属地园区、镇(街道)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并向市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报备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可返校复课。
6月2日以后,经属地园区、镇(街道)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并向市学校开学专项工作组报备后,校外培训机构(含职业培训机构,下同)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服务。
各幼儿园、特殊学校学生返校,以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服务的具体时间,由属地园区、镇(街道)向社会公布。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来源:东莞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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