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大道连接江门东部三区一市,是江门市重要的交通干线快速路,没有红绿灯,设定车辆行驶速度为80公里/小时。由于江门大道主线车速较快,为避免汽车和摩托车混合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早已明确了摩托车只能在辅道通行、禁止在主道和隧道内通行的管理措施,路口皆有禁止标志标线。
然而
个别摩托车驾驶人为了通行方便
仍然违反管理规定驾驶摩托车在主道通行
5月17日上午,江门大道群星路段往鹤山方向,一队摩托车队不但在主线车道上行驶,而且还在各类大车之间随意穿插,并一窝蜂地通过了龙舟山隧道,险象环生。
视频
群众举报视频截图
这个摩托车车队的行为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和交警部门的注意。事件发生后,江门大道交警大队根据监控视频和群众提供的视频,对相关车辆开展逐一排查,锁定了25辆嫌疑摩托车。
江门大道交警大队通过电话通知涉嫌违反禁令主道行驶的摩托车驾驶人5月20日到江门大道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和处理。
5月20日上午,接到通知的摩托车驾驶人来到江门交警大队。民警向他们列举了发生在江门大道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例,给他们播放了教育视频,同时向他们重申了江门大道交通管理措施。到场的驾驶人在接受教育后表示震撼,充分认识了摩托车闯禁行违法的危害性,现场签订了《摩托车安全行驶承诺书》。
还有车队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他们全部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驾驶车辆请遵章守规,切勿以身试法!
江门大道通行规定
1、辅道已建成通车的路段,摩托车必须经辅道通行。(具体路段为:龙湾立交至龙舟山隧道双向路段)
2、辅道未建成的路段,允许摩托车临时借道主道通行,但必须靠最右侧车道行驶,并保持安全的车速、车距。(具体路段为:龙湾立交至东甲立交路段、龙舟山隧道以北路段)
3、根据规定,所有隧道不允许摩托车通行。
4、非机动车、行人、低速车辆同样禁止在主道通行。
摩托车违反通行规定怎么处罚?
(一)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节第八十五条,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本节(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执行。
(二)处罚标准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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