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病去世,儿子却“自行火化”处理尸体,结果触犯了刑法。近日,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由昆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涉嫌犯故意毁坏尸体罪案件。
1月5日,被告人张某某的父亲(80岁)在昆区某小区出租房中因病死亡。被告人张某某将其父尸体装入提前准备好的行李箱中,于1月7日晚运至昆区某社区南边土路上,用汽油将其父尸体烧焦损毁。
据被告人张某某交代,他之所以私自焚烧去世父亲遗体,一是其在包头没有亲戚朋友,父亲去世后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尸体;二是怕殡仪馆的火化费用太高。被告人张某某不知其私自将父亲的尸体焚烧已经触犯刑律。
法官也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自然人死亡后的尸体不可以随意私自处理。刑法中有明确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如发生类似的事情,没有经济能力负担处理尸体费用的可以求助民政部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包头晚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