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玉秀湾紫宸违规售房,到底什么来头?
近日有网友爆料:临汾玉秀湾紫宸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售房,且所剩楼层不多。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第十三条的规定:“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开发商将面临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仅是开发商销售期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的保障,消费者购买未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将承担较大的风险。单临汾而言因资金链断裂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烂尾的楼盘不在少数。
2019年12月份也曾有网友爆料:玉秀湾紫宸在只有土地使用证和土地规划许可证时就曾违规销售,而房产局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却回复称:在检查当中并未发现售房现象。玉秀湾作为临汾本地较大的地产商,无视法律法规,屡次触碰“红线”违规售房,弃购房者利益而不顾究竟是胆大妄为还是背后有人撑腰?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查处制止其违法行为,避免购房者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临汾声音、触摸三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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