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日军侵华使用的最多制式步枪,即三八式步枪,由于具备防尘盖设计,所以也被我们戏称为三八大盖,但被缴获的三八式步枪并不受我军欢迎,主要反映都是这款步枪的威力太低了。
和德军从1905年使用到二战的7.92×57毫米标准毛瑟弹不同,日军的制式子弹口径和体积都小了不少,使用的是6.5×50毫米的有坂子弹,主要配备给有坂30、38式步枪和大正11年式机枪等枪械使用。作为日本在战争期间消耗量最大的子弹,可以说熟知有坂子弹的人特别多,但这其实是一款充斥着矛盾的子弹,日本多认为这款子弹威力强大,而一些缴获这款武器的人使用时,更多的则是抱怨6.5毫米有坂子弹垃圾,那么为何会存在这种分歧呢?
说6.5×50毫米有坂子弹强的原因很简单,由于口径仅6.5毫米但却配备了50毫米的弹壳长度,所以这就决定了有坂子弹的体型十分细长,比毛瑟弹更加夸张的口径和长径比使得有坂子弹飞行时弹道极其平稳。更低的枪口初速(有坂子弹是760m/s,毛瑟弹是820m/s)让这种子弹从一般大气环境中进入高密度的环境中时(比如人体),就会因为密度的变化改变物理性的运动特性,如在人体内部产生翻滚和破裂,这种情况的发生概率比大口径子弹出现的概率更高。
所以如果三八式步枪被用作近战,配上这款枪的高精度和低后坐力,往往是一打一个准,并给子弹的命中者带来严重的伤害。所以日军在上世纪的战争中更愿意在中近距离交战,而非远距离作战。
但迫于军队素质的差异,我军如果和日军展开近距离交战,显然会吃亏,所以我军士兵在拿到三八式步枪之后,多采取打冷枪的方式远距离袭击日军士兵,这显然没能发挥6.5×50毫米有坂子弹的真正效果。
由于膛线设计存在缺陷,这种细长的弹头即使在发射出去很远仍然拥有很高的转速,但随着枪口初速在远距离衰减严重,远距离有坂子弹所能够造成的伤害特别小,威力不足的问题让这种子弹除非直接命中要害,否则基本上都是轻微伤。
另外,抗日战争前中期,日军士兵的有坂子弹多为圆头弹,在尖头弹大规模服役之前,有坂子弹的远距离杀伤能力简直惨不忍睹,所以很多人因此认为三八式步枪等日军枪械是二战最垃圾武器也是有道理的,但如果综合考虑后期的尖头弹和中近距离交战的优势,你可能会对三八式这些武器会有新的认识,不能单纯认为这种6.5毫米有坂子弹的伤害和某些现代分析中所称的那般弱小。
美国在太平洋战争中,其实吃了有坂子弹不小的亏,由于日军多采用守岛战术,经常和美军肉搏拼刺刀,除了子弹动能大的7.7×58毫米有坂子弹(使用于有坂99式步枪),6.5毫米的小口径有坂子弹也让美军士兵痛不欲生,经常出现躯干中弹记过发生严重穿出伤的情况。战后美国的枪械爱好者曾经掀起过玩6.5毫米有坂子弹的热潮,经过测试200米的距离这种子弹可以直接射杀皮糙肉厚的棕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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