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朋友在谈论这个问题,刑满释放人员还想找工作,可能吗?
作为一名警察,笔者长期在监狱执勤,对这个问题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第一方面:服刑人员回到社会,有就业限制的问题。
目前,有好多行业明确规定,不接受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从业。
比较明显的,例如国家公务员招考、律师、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等。这些行业,一般不会接纳刑满释放人员就职,有的行业甚至钱亲属受过刑事处分的也会拒绝吸纳。因此可以说,凡是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在就业方面肯定会受到一定限制的。
第二方面,服刑人员再就业的时候,还有若干优势。
比较明显的比如:
1、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重大安全事故、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过失类罪名的服刑人员,因为接受过惨痛教训,在工作的时候往往非常小心,再出同样事故的概率比较低。
2、因为一时冲动犯罪的(激情犯罪),经过服刑阶段的历练,往往心理更加成熟,再出同样问题的可能性也不大。
3、因为不懂法、不知法而犯罪的,在狱内一般都受过系统的法律常识教育,发生的概率也会降低。
4、在狱内受过职业教育,干过某些技术职务的,到社会上同工种就业会比较快地进入状态。例如,有的监狱里面是大型服装加工基地,很多服刑人员出狱后都从事服装加工和相关职业,收入都比较高。
5、原来一些职务犯罪人员,本来是单位的技术骨干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狱后也能找到很好的工作。例如有的银行管理人员,服刑出狱后不能到银行继续工作,但是因为工作能力比较强,被大型企业聘为营销工作的副总,干的也比较好。
以上者五种类型的刑满释放人员,与未受过刑事处分的人员相比,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劣势,在招工的时候不必按过分忌惮其服刑的经历,关键是甄别其犯罪原因、犯罪动机、悔罪表现和综合素质。
至于人们怎么对待,的确,服刑人员出狱后,的确有部分人恶习难改,继续犯罪以至于二进宫三进宫的问题(例如一些流窜作案的盗窃案犯)。因此,对于这部分人的确会影响自己的形象。
结论:服刑人员出狱后,在工作方面有利有弊。
作为当事人不必自暴自弃,应当树立信心,不要在意流言蜚语,用自己的行动回答对服刑人员就业有歧视的那些人,才是最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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