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政策
1、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什么好处?
过去,异地就医需要由参保人员先垫付住院医药费然后回参保地报销,存在投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发票可能丢失等弊端。现在实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就医时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结算即可。
2、哪些人员符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五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学习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五)其他符合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如短期出差、旅游、探亲等突发急症人员。
3、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什么标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三个标准:
(一)就医地目录: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
(二)参保地待遇:执行参保地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
(三)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异地就医医疗行为、费用合理性监管和医疗费用具体审核等事项。
4、所有医保报销费用都能够在医疗机构一并结算吗?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暂时只支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群众已实现在疆内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异地就医一单式直接结算,疆内门诊、药店购药也已实现直接结算。
5、异地就医的凭证是什么?
异地就医的唯一凭证是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前,要确保社会保障卡已经激活并备案。
办理流程
1、异地就医有哪些步骤?
备案——选定城市——持卡就医
三个步骤缺一不可
(1)备案,即异地就医备案。
(2)选定城市,即选择异地就医的居住城市。在已备案的城市中,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均支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持卡就医,即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应出示社会保障卡。
2、参保人到哪里办理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之前需向本人参保所在医保经办机构或符合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3、如果在异地发生急诊怎么办?
参保人员因出差、旅游等在异地突发疾病需要急诊急救住院时,可委托他人到参保地医保局或通过传真相关资料(传真号后附)等方式申请异地急诊备案:
(1)相关急诊证明材料,如抢救记录、病危证明书、急诊证明等相应材料:
(2)通过传真等渠道办理提交参保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经办人员对急诊备案材料即时审核,符合急诊标准的予以备案。时间或条件不允许异地备案的,可不备案先行就诊,出院后按照统筹地区相关规定实行零星报销。
4、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后能不能变更备案信息?
可以。已办理异地备案人员因安置地变更或在安置地发生转诊转院、异地转诊等情况需再次更换备案地应需重新备案。原则上已办理异地安置人员无特殊原因六个月内不得取消、变更异地安置。
信息获得
1、如何获得更多异地就医相关信息?
参保人员可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获取全国异地就医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登记备案情况、异地就医经办机构、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查询和统筹区开通信息等内容。
沟通机制
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成功时怎么办?
异地就医人员如果持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或出院费用结算时办理不能正常,首先确认本人是否已经成功办理备案、就医的医院是否为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如果以上信息无误,仍然不能结算,按照就医地管理原则,向医疗机构窗口、医保或信息技术工作人员请求帮助。必要时,可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附后),协查持卡结算故障。
2、如何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喀什地区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运行保障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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