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老人骑车与儿童相撞,老人被路人拦下后,猝死,家属索赔40万元,该事件引起网友们热议。该事件起因是,五旬男子郭某与儿童相撞,老人想要离开时,被路过的孙女士拦下,在两人争执中,郭某倒地,随后便发病猝死。
孙女士表示,自己带着孩子在楼下散步,突然一个骑车的老人,撞了一个正在玩的孩子,自己看到这个情况后,赶紧去把孩子扶起来,看到孩子的脖子位置有血,就赶紧捂着孩子的下巴。老人没有下来,去看孩子的伤情,而是想要离开。自己跟对方说,孩子的母亲就要出来了,你稍微等一下。结果老人一听这话,就开始骂自己。老人被众人围观后,骂了几句,他便坐在了广场的石凳上,没过几分钟,老人就一下子趴在地上,看到老人这样的情况,自己就赶紧打了急救电话。医生过来的时候,老人没有抢救过来,自己也感到非常地遗憾。自己如果是医护人员,肯定会第一时间抢救老人。现在自己也很委屈,自己是正义之举,却要被人告上法庭。
受伤的男童母亲表示,自己赶到现场的时候,这个老人已经在抢救了,老人家属的心情也非常不好,自己就没有对老人家属说孩子受伤的事情。
该名老人的妻子表示,自己的丈夫并没有什么病,就是被别人气得,自己就想问当事人,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救人呢?虽然自己的丈夫脾气不好,骂了对方,但是在自己丈夫倒地以后,对方为何没有救人呢?如果能在第一时间进行施救,自己的丈夫就不会去世了。自己提起上诉的原因很简单,就是让法律来判定这件事,如果判你无罪,你便是无罪,但是若判你有罪,你也要接受这样的结果。
小编觉得,孙女士也是出于好心,看到一个孩子受伤了,为了弄清楚具体的情况,让老人等孩子的母亲到现场,并没有什么错。只要该名老人跟孩子母亲说清楚,就行了。但是,该名老人自己却一时想不开,将自己气病了,这又怎么能怪孙女士呢?不过,孙女士也不用太担心,民事健康权纠纷由原告举证,如果举证不成功,将承担败诉责任。
一些网友表示,为孙女士的行为,点赞,支持孙女士的正义之举。孙女士有什么错呢?首先,孙女士没有对老人有什么过激的行为,一直是老人在骂孙女士,周围群众都在劝阻老人骂人的行为,最后老人自己想不开,发病猝死的。其次,孙女士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打了急救电话,在不懂急救知识的情况下,只能等急救医生到来。这样难道不算是第一时间进行施救吗?
还有一些网友表示,老人的家属既然让法律来判定这件事,那么要是冤枉了孙女士呢?老人的家属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难道你们就想这么算了吗?当你们决定起诉孙女士的时候,你们就应该知道,这件事,对她造成了多大负面的影响。如果你们败诉了,就必须消除一切对孙女士的不良影响,还要给孙女士精神损失费,公开赔礼道歉。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算是公平。
当然还有一些网友表示,其实这件事最关键的部分,没有弄清楚,究竟是这个孩子撞了老人,还是老人撞了孩子呢?如果是该名老人撞了孩子,还想逃跑,被孙女士制止了,那么,老人就应该自己承担一切后果。如果是孩子撞了老人,被孙女士误会了,让老人感到害怕,才导致这样的结果,那么孙女士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虽然你是好心,但也不是伤害别人的理由。当然也不能让孙女士来承担这样的责任,而是受伤孩子的家属来承担,因为是你的孩子撞了别人,监护人没有尽到看护义务,何况,孙女士也是因为保护你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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