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约车的司机都知道,自从国家和平台要求办证之后,自己也办了人证和车证,车子就从非营运变成了预约出租客运。车子也从6年免检变成了一年一检。保险也从非营运变成了预约出租客运。保费也做了相应的上涨。每次出险(动用了商业险情况下)都会上涨1000元左右。可以说整个成本直线上升。
大多数的网约车司机虽然合规了,也购买了营运保险。但还是不知道营运车辆的事故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今天小百科来告诉大家一个99%的网约车司机都不知道的事情,叫做停运损失。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叫停运损失。我国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通俗易懂的解释一下:就是你有人证,车子有车证,在从事接单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承担全部责任情况下。你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停运损失。
在实际过程中,很多网约车老司机都不知道还可以要求这个赔偿,更不要说不在这个行业的私家车车主了。其实网约车跟出租车的性质一样,都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停运损失。
那么怎么要呢?
请保存本文,发生事故后,出示自己的人证和车证,告诉对方自己是从事的旅客运输,自己的车子也是营运性质的车辆。要求对方给予停运损失赔偿。如果对方不给怎么办呢?
答案是法院起诉。
已经有很多人通过起诉维护了自己的正当权益,要到了停运损失。
我们来看个案例
以下为法律文书网查询截图:
主要判决如下: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朝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曾开应赔偿车辆停运损失5280元;
二、被告韩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曾开应赔偿车辆停运损失1320元;
三、驳回原告曾开应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9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399元,由原告曾开应负担299元,被告李朝荣负担1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释一下:
停运损失不该保险公司赔,该主责方进行赔付。该案中武侯区人民法院认定每天的停运损失为330元。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也由被告承担。
同时小百科前段时间也帮助某位司机朋友,通过法院成功起诉了对方拿到了停运损失。起诉过程也非常简单,准备好相应资料,直接交到所在法院即可。
虽说没有人愿意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交通事故总是没办法避免的。作为网约车司机,一旦遇到这样的事故,一定要清楚怎么问对方要停运损失,怎么起诉对方的流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