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
黄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集中宣判了6起典型案例,
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总结前期工作成效,
部署下一阶段的扫黑除恶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 共立案侦办各类黑恶势力团伙 58个 (其中涉黑犯罪团伙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8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9个),抓获并采取强制措施 568人 ,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 429起 ,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 5.76亿 ,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 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182件326人 ,起诉 42件208人 。公安机关以涉黑立案侦查的 12件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10件 ,已提起公诉 7件 (含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起诉1件),已判决 2件 。
全市两级法院: 一审、二审审结涉黑案件 2件19人 ,涉恶案件 9件39人 ,正在审理的一审涉黑案件 5件87人 ,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2件6人 。与此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还对2013年以来十五类团伙案件的自查和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进行梳理,共发现并移送了可能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的线索 147条 。
今天(8月2日)上午
大冶、阳新法院对6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
下面,小布对案件进行了梳理
向上滑动阅览
《讨债公司》
2016年11月,大冶市义发信息咨询公司成立了,彭某、陈某、程某3人为公司股东,各占三分之一股份,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帮人讨债。
该公司成立后,吸纳曹某、柯某等为公司催款员,通过街头发卡片打小广告的方式,承接债务催讨业务,插手民间纠纷,采取跟踪贴靠、滋扰、纠缠、语言威胁等手段,非法索债,受害人涉及大冶、阳新、下陆、十堰等地。
2017年3月,柯某豪为追讨龙鹏公司欠其借款160万元,指使被告人张某组织人对刘某进行跟守,并把该债务委托给义发公司,跟守无果后终止委托。随后,柯某豪将刘某多处住址告知张某,并将网购的跟踪器交给张某。张某将跟踪器安放在刘某车上,以获取刘某居住位置。
从2017年3月到11月,柯某豪、张某通过跟踪,纠集陈某、彭某柯某等人,采取威胁、恐吓、殴打、损坏财物等手段,对刘某及其家人、亲戚等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累计作案10余次,给被害人周边群众造成心理恐惧,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彭某、陈某、程某等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到八年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到五万不等。
《KTV风波》
下面要说的两个事都因为女人而起。
2017年8月16日晚,大冶市东风路办事处飞歌KTV,曹某锋、侯某、付某等人在836包厢唱歌,郭某在816包厢唱歌。期间,侯某女友柯某曾到816包厢喝酒,这引起侯某不满,带着曹某锋、付某等六七人冲进816包厢,以郭某不该叫柯某来该包厢喝酒为由,侯某打了郭某一巴掌,付某等人则持酒瓶殴打郭某,曹某锋持匕首将郭某脸部刺伤。8月25日,郭某与曹某锋达成调解。
2018年3月21日晚,还是在飞歌KTV。侯某邀请曹某锋、曹某质、邹某等人来唱歌,离开的时候,因为电梯内人多,黄某锋与曹某质的女友刘某发生了肢体接触,双方发生争执。曹某锋等人闻讯后,乘电梯返回KTV大厅,持啤酒瓶、铝合金栏杆底座等与黄某等人打斗,导致石某、黄某、邹某等人受伤。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曹某锋、曹某质等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到三年不等。
《看场子》
2016年5月24日,受雇主张某安排,徐某在大冶市金牛镇新汽车站旁工地上看护场地,防止左某等人因土地争议阻扰施工。
25日下午,左某果然来工地阻扰强行施工,徐某接到张某电话后,赶到工地上,持木棍对左某进行殴打,与其同伙的社会青年也为上去殴打左某,致左某右侧横突骨骨折,右膝部损伤,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2018年1月31日,徐某在武汉被抓获。据查明,徐某系张某雇佣的司机。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两个团伙》
2008年至2015年期间,在阳新县枫林镇活跃着一个恶势力团伙,他们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欺压百姓,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屡被打击,屡教屡犯。
1、2008年11月16日,胡某、刘某军、刘某华等人持刀将吴某、王某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2011年5月3日,在枫林客运站,胡某、柯某军、刘某华等人将刘某卢、刘某胜打伤,胡某等人被行政拘留九日;
3、2011年12月18日,胡某、刘某华、柯某军等人,持砍刀、鱼叉等凶器,破坏枫林镇水源村村委会财务,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4、2015年12月23日晚,以刘某国为首的枫林镇人员,和以刘乙、姜某民为首的阳新县城区人员,在冯麟征聚众斗殴,胡某等人参加刘某国一方斗殴。斗殴过程中,胡某、刘某周等人分乘3辆车,持木棍、刀等围追对方车辆,最终追上一辆面包车,将面包车驾驶员和姜某民打伤。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胡某、刘某等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一年八个月不等。
《带刀约架》
2016年至2017年,洪某金与杨某、张某、汪某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形成以洪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在阳新县兴国镇一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1、2016年11月19日,被害人易某与汪某、杨某因琐事发生纠纷,汪某、杨某打了易某。
当晚,洪某金知道后伙同杨某等人约易某打架未果。第二天,汪某等人电话通知洪某金在兴国镇实验中学对面见到易某,让他们带着砍刀去,洪某金遂安排刘某文等人到其居住的地方拿了6把砍刀,开车将刘某文等人送到阳新县人民礼堂。
随后,刘某文与汪某等人汇合,在阳信县实验中学旁边一奶茶店将易某的朋友黄某砍伤,并在对面的奶茶店将易某砍伤。
案发后,易某在武汉住院63天,刘某文等人分别与易某进行了赔偿。
2、2016年11月,洪某金邀约杨某等人来到兴国镇一麻将室,持砍刀将一台麻将机砍坏后扬长而去。
3、2017年5月8日凌晨,洪某金邀约杨某等人,携带砍刀、鱼叉、棒球棒等到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湖殴打黄某,快行至黄某甲附近时被巡逻民警发现,杨某等3人被抓获,洪某金、谭某逃走。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洪某金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围追与反扑》
时间再回到2015年12月23日晚。没错,就是前文《两个团伙》中的第四起案件,其中主要讲胡某等人参与这起械斗。
刘某华与胡某某的争执是引发本案的导火索。根据刘某国的指示,刘某华安排组织了一批人,并亲自参与在枫林镇境内对对方车辆和人员的围堵、追打。刘某军、刘某武等人在围追过程中造成对方2人受伤1车受损,在对方人员第二次赶到枫林镇之前,刘某军发现“敌情”,提醒本方人员防备。
张某是斗殴中阳新城区一方人员。受杨某德邀约,驾车载着杨某湖等人前往枫林镇,遭到对方的围追逃回阳新县城。随后,张某又受邱某豪的邀约,再次载董某、杨某湖等人来到枫林镇高速路口附近展开械斗,造成对方2车受损多人受伤。
一审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人刘某华、刘某军、刘某武等人犯聚众斗殴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二年六个月不等。
市政协副主席、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新华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6起涉恶及相关案件集中宣判标志着我市专项斗争进入纵深掘进、深挖根治的关键时期。
下一阶段,
在宣传、案件攻坚、综合治理等
五个方面持续发力,
强化措施和手段,
坚决扫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黄石发布
您有108个好友已关注
主编/冯国栋
本文由《大冶生活网》渠道供稿
图片文字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