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骑车剐蹭私家车,不肯私了还索赔5万!结局亮了……
汽车跟电动自行车相撞,不管是谁的过错,
很多人可能都会认为,
因为撞的是电动自行车
真的是这样吗?
近日,浙江嘉兴的裘先生沿勤俭路开车去上班,
在环城东路口跟一辆电动自行车剐蹭。
接受采访时他仍心有余悸:
“那个阿姨电动自行车突然斜插过来,
擦到我车子,然后倒地了。”
摔倒的骑车人是戴阿姨,
已经68岁,
下巴磕了一下,左腿膝盖肿胀。
电动自行车有损伤,
而裘先生的奥迪车右侧油漆有刮痕。
报警后,双方到交警中队处理。
双方本打算私了,但是不成功,
因为戴阿姨的朋友要价太高了。
裘先生提出,阿姨没明显外伤,
建议买个伤筋膏药。
阿姨却不肯,
提出要向裘先生索赔五万元。
在裘先生看来,
自己是正常行驶,并没有什么责任。
那么这个事故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交警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从路口启动之后,
想超越前面的电动自行车,
往左侧有变向的一个动作,
然后跟左侧的一辆机动车发生刮擦。
交警认为,这起事故起因是电动自行车变向,
奥迪车主正常行驶并没有过错,
所以骑电动自行车的戴阿姨要负全部责任。
这起事故当中双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包括戴阿姨的医药费和裘先生奥迪车的维修费用,
都要戴阿姨一方承担。
7月26日,经过双方协商,
戴阿姨在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
对于这个结果,戴阿姨表示,
自己无话可说。
交警提醒广大电瓶车主,
并且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出门要守规矩。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一般是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
如果是一方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的,
那就要承担全部责任。
换句话说,电动自行车和汽车相撞,
如果是电动自行车不对,
那么电动自行车也可能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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