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6月12日,在上交所申请科创板IPO的企业已达121家,其中除了境内注册的企业之外,我们也不乏看到有些在境外注册的公司也参与到了科创板的IPO申请当中。根据国家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如此一来,以百度、阿里巴巴、网易、京东、搜狗为首的科技型独角兽公司就有希望重新回归到国内资本市场了。
在过去,由于国内的政策对于这些创新企业同股不同权结构的不认可,导致损失了大量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但是,在2014年由于港交所因不支持同股不同权的架构而错失阿里巴巴后,许多中国新兴互联网企业(特别是拥有该类型股权结构的企业)亦然纷纷赴美上市,这样的结果使得港交所IPO制度面临极大的改革压力。2017年6月17日,港交所发布《有关建议设立科创板的架构咨询文件》,建议针对“尚未有盈利的公司、采用非传统管制架构的公司及拟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国内地公司”设立一个独立于主板及创业板的创新板以拓宽香港资本市场,吸引更多类型的发行人来港上市。12月,港交所又宣布放弃设立创新板,将允许不同投票权架构的高增长及创新产业公司直接在主板上市。此次改革历时4年,被称为香港股市24年来最为重大的IPO改革,是港交所与时俱进的一项重要举措。
有了香港的成功案例,2018年三月,首先由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存托凭证的框架性规定,对于优质企业的盈利要求及股权问题也放松了限制,随后证监会积极响应---5月推出《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连发9文,明确了CDR的相关细则。最后,2018年11月5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上正式宣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也意味着经济存量博弈带来的变化开始蔓延,本次科创板的设立也是与CDR一脉相承,CDR或是科创板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什么是CDR呢?
首先,CDR是中国存托凭证的简称,是指在境外(包括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共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
那些在国外已经上市的企业如何能将股票在国内A股市场上面交易呢?
首先投资者应向国内券商或经纪商购买国外上市企业的股票,同时境外上市公司可以将本公司已经上市的股票委托给境外本地银行保管,在由本地银行通知境内存托银行在当地证券市场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这样一来投资者就可以使用人民币在A股市场中购买的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凭证了。
所以,随着科创板以及CDR模式在A股市场的推行与发展,那些中概股公司在未来很有可能将目标重新放在国内。毕竟这些公司在中国的影响可是远远大于国外的,同时也更容易获得中国投资者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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