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式上线“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该系统与教育局等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挡在门外。
“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启动仪式。
穗检院上线“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
涉儿童成长特殊行业岗位入职前要强制查询
201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通过“拳”打犯罪、“手”护儿童的双向机制来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428件538人,审查起诉386件471人,批准逮捕323件394人,起诉287件372人;法律援助未成年被害人37人;促成刑事和解获得赔偿31人,金额达174万余元;司法救助6人,金额达29.7万余元;专业心理救助36人次。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下称“一号检察建议”),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对此,广州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最高检的工作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多措并举全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在广州落地生根。
201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占所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比例高达45.6%,其中,教育领域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占比接近10%,作案人员涉及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师、保安等教职员工和校外教育辅导机构的教职人员。
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一方面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另一方面结合办案实际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加强法律监督。
2018年,广州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安全问题向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制发检察建议共计16份,其中8份是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而进行的法律监督,引起了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在校园及周边联合巡查、强化教职员工法治培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等整改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广州市检察院着力推动“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建设,与市妇儿医疗中心达成合作协议,拟在该中心内建设“一站式”取证办案区,“一站式”完成对受到性侵虐待、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特殊救治、伤情检验、DNA物证提取、“一站式”询问和同步心理干预。
该院还起草了《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工作指引》,《指引》包含了办理案件的原则、办案要求、取证要点被害人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另外,该院已建成“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目前已完成全市近三年性侵类犯罪已决案件信息的录入工作,并于5月30日正式上线。该系统与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的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帮助提高相关人员入职审查、品行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挡在门外。
案例
男子王某在广州市花都区某英语培训中心担任英语老师,2017年3月至7月,在课余时间以“玩游戏”为由,多次将前来培训中心学习英语的被害人庾某某(男,9岁)带至培训中心厕所内实施猥亵行为。
2017年9月12日,被告人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7年11月24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猥亵儿童罪向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除提出量刑建议外,还建议法院禁止被告人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相关职业。
同年12月25日,花都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采纳了花都区检察院建议,禁止被告人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未成年人相关职业。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熊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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