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日本有关媒体报道,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17日,以窃取国家秘密情报罪对一位70多岁的日本男子,做出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没收3万元的判决。
据报道,该日本男子为日本千叶县船桥市地址调查公司“日本地下探查”负责人;其于2017年3月为开发温泉与同事使用测定仪器进行地质调查时被拘留,2018年5月被起诉,今年5月17日被正式判刑。
据国内有关媒体报道,2017年3月底,有6名日本人因从事间谍活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在华被捕;其中,4名日本人已回国,而一位在海南与一位在山东被拘留的日本男子被当地检方起诉。据悉,这些日本男子涉嫌拍摄山东航母基地与海南核潜艇基地等军事设施,并在触及机密性高的地方获取测量数据。
对此,日本有关媒体则报道称,这6名日本人中,有4人为日本千叶县一家名为“日本地下探测”公司的职员,这4人与另2名同行是受中国温泉开发公司委托,前往海南及山东进行地质勘探。在确凿证据以及中国司法判刑下,日本有关媒体的报道是苍白与无力的。
中国在2014年11月出台《反间谍法》,首次明确间谍行为的法律定义,并表现出严惩间谍行为的坚决态度后,已多次传出有关日本间谍在华被捕并被判刑的消息。
2015年5月至6月,先后有4名日本人在中国因涉嫌从事间谍活动、危害国家安全被捕。其中,除来自札幌的男性外,一名50余岁的男子(爱知县)在浙江被捕;一名50余岁的朝鲜族男子(神奈川县)在辽宁丹东被捕;而另外一名50余岁女性也在上海被捕。这四人均已被起诉,这意味着这四人必定干了危害中国
2016年7月,一名来自中日交流团体的日本男性负责人被逮捕,并于2016年底受审。面对被中国当场抓获的日本间谍,日方一直否认有日本人从事间谍活动,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还多次否认称,日本政府不会向海外派遣情报人员。
2018年7月10日,中国法院以间谍等罪名,判处2015年被捕的一名日本男子有期徒刑12年;这是首次有日本人因间谍罪在中国被判刑。据有关资料显示,该间谍于2015年5月,在浙江温州市某岛上因偷拍一个军事设施被捕;该男子以日本公司顾问身份进入中国,而日本情报部门曾与他有过接触,当时他被捕的地方与中日具争议的钓鱼岛相距仅300公里。
近些年,随着中国海军的迅猛发展,作为领海的日本深感不安,为确切了解中国发展现状,中国军事基地部署,中国武器装备性能等情报,日本以及海外各国向中国派遣了大量间谍。据坊间传闻,光日本派遣留在中国的间谍就高达50万之众,可以说间谍就潜伏在我们身边。
中国《反间谍法》内所称的间谍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互勾结实施的下列行为:
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为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的;
四、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五、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六、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如果有发现间谍可疑人员,作为中国公民除了能向国安、公安等部门进行举报,还可以拨打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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