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不准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这是相关政策法规的明确规定,也是土地管理中一直死守的一个重要原则,虽然说近年来农村土地特别是宅基地方面的改革不断推进,很多人觉得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有利于城乡要素交流、有利于解决城市住房紧张问题、有利于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但城里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的口子始终没有开。
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村土地为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是用来保障集体成员基本居住需求的,并且只能由村集体成员使用,外人拥有宅基地不符合集体所有的土地性质;另一方面,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可能会挤压农民的生活空间,还有可能造成农村土地资源浪费,等等。
但就当前来讲,农村宅基地还没有形成顺畅有效的退出机制,而农民进城买房安家的情况不断增多,还有一些农民为改善居住需求另选他地建设新房,这就造成了大量宅基地的闲置,出现“空心房”“空心村”等情况,而农村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集体无法收回有闲置房屋的宅基地。
有人提出如果放开农村宅基地的买卖交易,就能有效解决宅基地闲置和“空心房”“空心村”问题,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的口子能开吗?近日,在国家发改委介绍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有关情况的发布会上,有关领导再次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但从宅基地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利用和宅基地退出等多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突破,这3点“放活”释放大实惠,也是大势所趋。
宅基地可转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第一点突破便是意见提出的“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一点可以说是意义重大。
我们知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已经在全国33个县市区进行了多年的试点,但大部分农村的集体经营建设用地量都是很小的,很多农村根本都没有,但空置宅基地量是很大的,这次意见提出空置宅基地可以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将增加空置宅基地退出出路问题,让农村宅基地有了更大的利用价值。
放活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已经提出一年多了,这是宅基地政策改革的基本遵循。这次意见对这项政策再次强调,鲜明提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按照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精神,将允许农户将自家宅基地和空置房屋长期出租,允许外部资本投资农村闲置房和宅基地并进行改造,一些地方的已经因此而受益,专门的宅基地出租公司已经形成产业,在活跃宅基地出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有一些地方则是农民以宅基地入股,城里人出资建房、连锁经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集约有奖、退出有偿。
“推动各地制定省内统一的宅基地面积标准,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这一政策的提出将会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同时也能更好地激发农户宅基地有偿退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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