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广东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彩金路一女童被关在一个笼子里,疑遭虐待。
网友爆料的原微博引起大量转发
据网友爆料的图片显示,一名短发女童或被关在一个笼子里,或躺倒在地被一成年人用脚踩脸部,还有图片显示其手臂有多处淤青。其中还有一些图片显示一名成年女性脸部及身体多处淤伤。
↑疑似女童被虐网传图
4月18日22时35分,潮安区彩塘镇派出所表示,获悉网上爆料情况后,警方已将女童解救出来,女童的父母正在接受调查,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警方调查结果:男子故意摆拍与前妻斗气
18日晚,潮州市潮安区警方发布通报回应此事,称关注到网传发生在辖区内彩塘镇一女童疑遭虐待相片、视频后,潮安警方主动介入,迅速开展调查。
经初查,彩塘镇人许某潜、许某婷原是夫妻关系,去年年底经协议离婚,次女小许随父许某潜生活。据许某潜交代,今年年初,其故意通过摆拍、拼凑网传的相关相片、视频发给女方,目的是与许某婷斗气。
经查,网传中肢体淤青的相关相片并非小许的。经法医检查,小许(20个月大)身体无发现外来暴力伤害痕迹。
目前,潮安警方正加紧开展进一步的调查核实等工作。
虽说是摆拍
但网友还是表示十分愤怒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家庭并非法律空白地带
有媒体根据数据分析
近4年216篇针对儿童家暴的新闻报道,
发现“管教儿童”和“家庭矛盾”
成为父母虐待儿童的主要原因。
在心理学家看来,除了法律的制裁,目前最缺乏的是对家长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让他们学习怎样去解决孩子教育上的问题,解决自身的心理问题。
儿童权益保护一直是我国法律关注的重点。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无论是《宪法》,还是《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都有针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定,国家还制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母婴保健法》等。只不过由于规定过于抽象,许多法条在现实中非常缺乏操作性。定罪量刑标准也很难量化。
情节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因素。但谁来区分这个标准呢?同时,虐待儿童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范畴。比如,一些虐童行为性质极为恶劣,形式极其变态,对儿童心理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使之产生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但可能由于对儿童身体的伤害不够明显,施虐者很少能受到较严苛的刑罚制裁,判决也就很难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威慑效果。
针对本次事件,@中国妇女报 发博表示: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家庭并非法律空白地带。道德劝告并不具有震慑力,提高违法成本才是孩子的保护衣。如该家人的行为涉及家暴和虐待,必须受到法律的惩治。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我们应该让他们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真与善,给他们爱与保护。唯有全社会撑起保护之伞,才能让类似案件少一点,让每个孩子都被温柔以待。
来源:@平安潮安、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红星新闻
编辑:谢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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