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7日凌晨3时52分许,武江交警大队四中队在沙湖路口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突然,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摩托车冲向现场并撞坏警车。民警第一时间上前查看该男子的伤情,发现其身上散发浓烈的酒味,有酒驾的嫌疑。在确认该男子无受伤情形后,民警随即将其带到医院进行血样采集检测,以确定其是否有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
经查,该男子龚某某,37岁,韶关乐昌人,其当晚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57.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事发后,龚某某对事故中受损的警车进行了赔偿,但其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经交警部门多次传唤均拒不到案,甚至利用更换联系方式和住处的方式,妄图逃避交警部门对其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的侦查工作。民警经多次联系无果后,武江交警大队联合分局刑侦大队对龚某某进行网上追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9年4月2日下午,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大沥派出所传来好消息,龚某某已被抓获。六中队民警随即动身,驱车赶往大沥派出所办理龚某某的移交、接收手续,连夜将其带回武江分局办案中心办理案件手续后,于4月3日凌晨将龚某某投送至韶关市看守所。
目前,武江交警大队正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龚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驾行为进行侦查工作。由于龚某某拒不到案,甚至利用更换联系方式和住处的方式,妄图逃避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所应受到的处罚,他可能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可能要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实刑。
来源:韶关交警权威发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