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无障碍不是仅仅针对于残障人士的制度安排,而是考验一个社会包容度和发展水平的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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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还是安安静静,寂静无声的世界好……”2018年底,在北京地铁人工耳蜗事件引发喧嚣舆情之后,一位听障人士对黄雪涛如是说。
黄雪涛是深圳衡平机构的创始人,也是中国著名的公益律师。她所创立的深圳衡平机构,多年来,在精神病领域的个案实践与立法推动两个层面,均被公认为作出了令人瞩目的业绩。
她自认为“有很好的钝感力”。然而,当听到听障朋友说出上面那句话,却让她感到刺痛。
2018年,是中国加入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10周年的日子。北京地铁人工耳蜗事件发生,背后汹涌的信息流,冲击着这个群体。
为了呈现中国残障人群的真实处境,我们试图通过对深港两地无障碍环境的比较,以提示这个常被忽视的话题背后,对于全社会的拷问。
深港两地软硬差距究竟有多大
作为中国最年轻的城市深圳,一直被赋予改革开放之符号意义;在无障碍环境方面,无论政府重视和投入力度,还是立法,也都领先全国,正是观察中国残障人士群体处境的理想观察点。近在迟尺的香港,则更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
不久前,我们实地走访了深圳的地铁站、图书馆、音乐厅、华强北片区以及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等地;与此同时,我们亦走访香港的地铁站、公交系统、维多利亚公园、中央图书馆、中心城区铜锣湾、香港理工大学、购物广场以及居民区、公屋等区域与场所。
深圳地铁站VS.香港地铁站
深圳方面
我们主要考察了地铁少年宫站。该站是深圳的重要站点,附近分布有市少年宫、深圳图书馆、深圳音乐厅、市民中心(市政府、市行政服务大厅)、市博物馆、莲花山公园等重要场所。按照我们此前对深圳无障碍环境的初步了解,地铁站是深圳所有无障碍环境中做得较好的场所。通过现场走访,从基本设施来看,这一点基本属实。在此站,我们可以看到盲道从站台通向出入口(A1)的线路完整,有供残障人士使用的升降电梯、残障人士专用洗手间等设施。
但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站点,也有诸多显而易见的不合理与不完善之处,如:在站厅,疏导人流的铁栏杆直接横亘在盲道上将其截断;在分叉出入口(诸如A1\A2)及各种节点,缺乏驻留提示(圆点砖);通往洗手间的盲道中断;在A1出入口处,盲道被墙根压住一部分,有导致盲人撞上去摔跤的风险(而类似情形,我们发现香港方面十分注意);残障洗手间没有求助按钮与警报灯;此外,因为临时施工的原因,D出入口至站厅的垂直电梯被重重包围,需要绕行很长一段临时通道才能到达街道路面。
另外,据深圳地铁官网显示:深圳的地铁站的盲道并非完整连接到每个出入口;部分车站没有无障碍洗手间(以3号线缺失最为严重,近一半站点无);大部分站点只有一个出入口设有垂直电梯,甚至部分车站没有通往站外的垂直电梯。此外,资料显示,在深圳地铁所有线路中,11号线的残障设施最为完善,全部站点都有无障碍洗手间(部分有多个),全线整体情况以及单个站点盲道通达率、垂直电梯数量,均优于其他线路,应是线路建成较新的缘故。
事实上,我们从深圳地铁的官网发现的市民咨询信息来看,对残障人群乃至部分有特别需求的市民来说,地铁的无障碍设施需求十分重要,且急需更为便利、透明的信息渠道——
“如果网站或者公众号能提供无障碍通道的具体站口就好了,方便残疾人提前规划路线,而不用到地铁里面询问后还得返回地面再找。”(注:应为残障人士家属亲友代问,提问日期不详)
“你好,怎么官网查不到4号线(龙华线)的无障碍通道的信息呢?难道4号没有吗?如果有的话,请告诉我一下,会展中心站的无障碍通道在哪个出口?清湖站的无障碍通道在哪个出口?(我所说的是垂直电梯)急需找到,所以请及时回复,谢谢!”(提问日期不详)
香港方面
自进入罗湖关口岸入口处,便开始有盲道连接,进入大厅后,可迎面看到一个盲文语音引导设备(触觉地图),它属于整个盲道系统的一个环节,从此处始,这个便利便开始延伸到香港地铁(港铁)全部线路,乃至香港全城的无障碍环境体系。
我们重点考察了港铁红磡站。红磡站是西铁线、东铁线及直通车的交汇站,附近有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体育馆、香港历史博物馆、国际都会商场等场所。我们现场看到,在地铁站内,上行、下行的扶手电梯均有显著的通行/禁行提示音与信号灯,便于听/视觉障碍人群识别,避免产生错误与危险;闸外区域在B2、 C1、C2、D1 及夹层出口处设有6台升降机(即内地称的垂直电梯),闸内站厅往月台亦有专用的轮椅升降台及升降机;车站内还设有触觉车站布置图、发声器、点字板、蜂鸣声等利于视觉障碍人群的设施。此外,我们可以看到,车站内的扶手杆及栏障,均以色彩鲜明的颜色涂装;对听觉障碍人士,车站则设有咨询卡、感应环回系统、乘客资讯显示系统、动感行车路线图等便利设施;对肢体障碍与行动不便人士,则有扩宽闸口、手携式或活动摺板(供轮椅上下车用)、多用途空间等设施予以照应;此外,车站还提供专门的无障碍接驳服务(到站后可联络车站职员安排)。
值得一提的是,红磡车站内盲道系统规范、清晰、完整,并通过四通八达的带顶棚的天桥体系(这一点是香港的一大特色,其功能类似过去广州的骑楼)与香港理工大学、国际都会等场所建立连续的无障碍连接。后来的采访中,我们看到这个系统,与香港理工大学校内完整的无障碍系统连接成一个整体,其所连接的其他区域亦复如是,这与我们在深圳所体验到的“孤岛化”现象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据港铁官网介绍,至今,87个港铁车站中,80个车站设于地面或已设有连接车站大堂和地面的升降机,共占车站总数超过九成。对于少数没有升降机或轮椅升降台可供使用的车站,港铁公司将为有需求的乘客提供轮椅辅助车。“在港铁职员的协助下,安坐轮椅上,由轮椅辅助车运载往返地面与大堂。”
港铁香港站。
港铁公司表示,港铁车站均设有无障碍洗手间,并配备扶手及召援钟以配合残障人士需要。“如有需要,车站职员十分乐意提供协助。”此外,车站的客服中心大部分都设有方便轮椅使用者的低平台专用柜位。
信息披露与便利性方面,港铁官网不但有显著且便于操作的无障碍设施的菜单式查询系统,且有官方使用手册(含网页版与下载版);深圳地铁有各线路的无障碍设施表格文件,但与我们现场查看的资讯作比较,有一些信息并不准确。
深圳图书馆VS.香港中央图书馆
深圳图书馆(及深圳音乐厅片区)对无障碍环境的关注,尤重公共图书馆等场所。在深圳图书馆,我们亦可以看到,这里确实可能是深圳各类公共场所里最为完善的那一部分。从福中一路的图书馆正门进入,可以看到右手边颇为显眼的视障阅览室,阅览室的盲道系统一端通向大门外,至马路车行道边缘终止,一端通向馆内一楼的无障碍洗手间。
与此同时,图书馆的每一层都有无障碍洗手间的显著标识。我们现场了解的实况如下:
一层:共两处无障碍洗手间。一处位于图书馆大门内,盲道线之左侧,盲道可直达;一处位于大厅最里处的茶水间旁。现场检查,两处厕所内均备有卫生纸,有求助系统,门内可反锁。
二层:位于楼层中部垂直电梯附近(2-6层均如此)。现场检查,备有卫生纸,有求助系统,门内可反锁,但门上的残障人士专用洗手间标识脱落。
三层:备有卫生纸,门内可反锁;无求助系统,现场检查时有烟草味。
四层:大厅墙上靠洗手间处有显著的无障碍洗手间标识,但实际上该层没有无障碍洗手间。我们走完长长的通道遍寻不果,后向现场职员确认没有。通用洗手间里亦无相应专位或配套作弥补。
五层:内门可反锁,但缺少卫生纸,现场查看时有烟草味。
六层:备有卫生纸,但门内无法反锁(这将导致无法实际使用)。
总体来说,深圳图书馆的无障碍系统能基本满足无障碍人士使用,但个别楼层存在“虽有标识但实无”,乃至不能上锁,被非残障人士(如烟民)占用之境况。这将导致残障人士在使用时,要面临转换楼层的麻烦。
深圳音乐厅、深圳图书馆。
此外,深圳图书馆内部的盲道系统仅仅局限于大门口进门视障阅览室,一条支线连接大门外,一条支线连接无障碍洗手间。整个图书馆内其他部位没有任何盲道连接,这与我们后来在香港中央图书馆所看到的盲道系统遍布整个图书馆内部交通系统之情形,差异巨大。
不过,最为要紧的是,在深圳图书馆,我们在视障阅览室看到,偌大的阅览室空无一人,在其他各楼层亦难见到残障人士的身影,尤其是肢障、视障类(听障类不易识别此处不表)。这一点,与许多有在香港及海外出行、生活经验的人向我们描述的境外现况大相径庭。深圳无障碍环境促进会会长分析说,深圳的无障碍环境存在“孤岛化”“碎片化”的情况,深圳图书馆的无障碍系统是典型的“孤岛化”现象。这种“孤岛化”“碎片化”大大阻碍了残障人士的外出愿望。
孤岛化,即是指某一个无障碍系统,即便它的内部系统非常完整,但其外部的无障碍系统缺失,或者不能与之构建平顺、完整的连接,使之看起来就像一个孤岛。而要进入这个孤岛,存在较大的不便,乃至存在风险。
碎片化,即指城市无障碍环境体系的不完整性,如盲道系统断断续续,各个局部乃至各种系统之间的衔接性差,或者无障碍设施的品类配备参差不齐。这将导致残障人士在使用无障碍系统时,产生诸多“磕碰”,造成时间上的浪费与精神、心理上的困扰。
在深圳图书馆区域,我们现场勘察发现,连接图书馆的内部盲道系统在出大门之后,只延伸到临街的福中一路车行道边缘(且中间有一大段暂停等候空白,似是有向普通人让路之意),而此处非公交站,即是说,此盲道只能与私家车或出租车连接。另外,图书馆周围的市政盲道系统,也呈现明显的“碎片化”现象。而非常扎眼的是,即便是周边这种碎片化的市政盲道系统,当它们“艰难的”延伸到图书馆广场的瓷片地面时,全部突然终止,不由让人产生一种被拒绝之感。
在图书馆一路之隔的对面的深圳音乐厅,我们看到了乃至比“孤岛化”更为严重的“空白化”。除了外部碎片化的市政无障碍系统在音乐厅广场前的瓷片路面前突然终止,音乐厅内部亦缺乏盲道系统(这与我们对音乐厅应特别关照盲人的想象(听觉弥补)有巨大落差)。看到大门上的“宠物进入”标识而未发现“导盲犬许可进入”之标识,我们向现场人员问及此事,对方表示从未遇到,“公交车都可以上,应该可以,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要请示一下领导。”
我们发现,音乐厅一楼的无障碍洗手间被长期锁住,询问物管人员,则告知“一般没人用,正在维修”,至于何时能维修好,不得而知。我们还发现,二楼主音乐厅金树大厅只有通用洗手间,内部亦未设无障碍专位。
此外,我们注意到,无论是深圳图书馆还是深圳音乐厅的车库,均未发现有专用的无障碍停车位。
香港中央图书馆(及维多利亚公园片区)
香港中央图书馆邻近维多利亚公园,从公园东南方任何一个门出去便可以看到通往马路对面的人行天桥,对面就是中央图书馆。
香港大部分天桥都安装了扶手电梯,以及供障碍人士与有特殊需要市民使用的升降机。从维多利亚公园一方踏上扶手电梯(上下双向,中间亦有完整盲道系统的台阶)或乘坐升降机上天桥,无需下行便可直达设在二层平台的图书馆大门。
从马路对面维多利亚公园内外,乃至更为广大的城市空间里延伸过来的盲道,在完全没有任何障碍与中断的情况下,直达香港中央图书馆内的安静的桌椅旁边,灯光之下。
当我上了二楼平台,发现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现象:如同我在维多利亚公园看到周围约50米就有一个门的情况类似,中央图书馆二楼的平台,周围密集地分布着从各方延伸过来的台阶与通道,将这片闹市中的静逸之地,分享给了这座车水马龙热闹纷纭的国际大都会。
在图书馆大门口旁边的玻璃上,我们看到一张中英文的“无障碍主任”的联络卡信息。据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信息,分布于香港全城的70个公共图书馆、各个文物及博物馆、各类表演场地、音乐中心,均有专门的“无障碍主任”职位。
无障碍统筹经理/主任制度
香港劳工及福利局于 2011 年 4 月开始推行“无障碍统筹经理和无障碍主任”制度。制度旨在统筹部门内的无障碍事宜,所有政策局及部门均需委任一名首长级人员,兼任无障碍统筹经理。而每个政府政策局/部门之所属场地,则需从场地负责人或经理级人员当中,委任一名无障碍主任。无障碍统筹经理负责统筹个别政策局或部门内的无障碍事宜;而无障碍主任则负责其辖下场地的无障碍事宜,如协助残疾人士进出场地和使用当中的服务及设施,以及处理公众就该场地的无障碍事宜所作的查询及投诉等。
为保护读者隐私,香港的图书馆内部禁止拍照。在我们争取获得一定范围内拍摄许可而上下奔波过程中,实际上已经管窥了整座图书馆内部无障碍设施之完整。我们发现,与深圳图书馆仅有门口小段盲道不同,香港中央图书馆的盲道系统遍布每一个楼层的每一处主要交通线路,直至10楼,盲道从外部阅览区一直延伸到行政办公区的接待处,并延伸至办公室的长长走廊内。这个细节也是在提示,一直以来,香港的行政机构与公共服务部门被要求在吸纳就业岗位时,有对残障人士接纳与友善的要求与安排。
深圳华强北片区VS.香港铜锣湾片区
在深圳的市政盲道系统中,华强北的连续性是相对比较完善的,这也是深圳市政道路中少见的在麻石地面上铺设金属盲道系统的一块区域,较前述深圳图书馆区域市政盲道的铺设更为严谨、规范。但这些市政盲道与华强北各大商场之间并没有建立有效的连接。深圳无障碍环境促进会会长余冠彬接受我们采访时称,华强北地段是深圳无障碍环境中“碎片化”的典型。此外,我们在华强北振兴路上发现,该路段因为装修施工的原因,盲道系统大面积被脚手架及通讯电缆等设施障碍。
深圳华强北。
而在香港铜锣湾片区,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无障碍系统基本分布到整个商圈,尤其是商圈的商厦与地铁站内部,无障碍环境保持了连续性与完整性,这一点与华强北有明显的反差。值得一提的是,在香港铜锣湾的商厦内部,如希慎广场,内部的盲道系统可遍布商场各主要通道并连接所有无障碍洗手间,这一点,越是新建或翻新的商场,越是表现得明显;而在深圳,无论华强北的各个商厦,还是图书馆、政府办公场所这类“重地”,内部无障碍环境尤其是盲道的铺设,均远不及香港。相反,在香港的旧城区街道,反而可能存在少数盲道系统中断的现象。如此一比较,则会产生一种体会:深圳的无障碍环境的发力,是从市政道路外部向各种场所内部挺进,给人以一种堡垒极难攻破之感;而香港方面,无障碍环境的各种要求,已经实际上是从各个场所(尤其是政府与公共部门、商场)的内部发力,然后与外界连接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香港铜锣湾。
深圳市政务服务大厅VS.香港特区政府
深圳市政务服务大厅(及深圳政府官网)
我们在深圳市民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看到,进入服务大厅东厅、西厅均有坡道,在服务大厅背后的大堂,有2处无障碍洗手间标识,现场查看,每一处为2个分别位于男女通用洗手间里的无障碍专位,设施标准、清洁。
但在东、西服务大厅外,均无连续的盲道与外面的市政道路盲道连接,大厅内更无盲道系统,亦无向残障人士提供的专用低平台柜台。我们现场向东厅的工作人员咨询:若有盲人朋友需要办理相关事务时,是否能够提供相关协助?对方表示暂时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也没有相应的预案可循。而在西厅,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时,工作人员则反复强调看具体要办理什么业务才能确定,并告知我们这里主要办理的是单位业务,且对单位为何会让一个盲人而非更为方便沟通的普通人来办理这些事务表示疑惑。
总体印象是,市政务服务大厅目前从硬件设施、人员设置、操作预案、办事流程等各方面对残障人士所需要的特殊服务均难以作出回应。现场交流中,亦不能感觉到工作人员对残障人士参与职场与社会活动有过考虑,乃至对其内在价值有较为积极正面的认识。
此外,我们发现,在政务服务大厅东厅外不远处的市人大常委会门口附近,有一处盲道被正在施工的设施阻断,但现场并无施工人员。
深圳市政府官网上,在首页顶部可以看到一个无障碍浏览的导航。不过,我们仔细查阅了网站各菜单栏,并以搜索的方式检索,未能发现有关政府部门可提供无障碍服务便利之有效资讯。
香港政府部门(及其官网)
我们此次没有实地考察香港政府部门,但我们从香港社福署的公开信息中了解到,香港的政府处所除了为社会示范实施标准、完整的无障碍环境,还在全港所有的各类政府处所中引入无障碍统筹经理和无障碍主任的制度。无障碍统筹经理负责统筹社会福利署内的无障碍事宜,而社署辖下场地的无障碍主任则是无障碍事宜的最先联络人,负责的工作包括协助残疾人士进出处所和使用设施及服务,以及处理公众就有关事宜的查询及投诉。
据我们观察,当前,无障碍主任数量最多的要数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其所管辖的公共康乐休闲设施约有1887处,以及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场所约113个,合计约2000名无障碍主任;此外,香港各公屋及所属市场等场所,亦有安排一名无障碍主任,大部分为物业经理兼任;香港各公立学校亦设无障碍主任一名,多由校长兼任。全港无障碍主任总数约为3500名。
与此同时,我们在香港特区政府官网上看到,在主页(本港居民)-“保健及医疗服务”栏下,有“康复及支援”子菜单,里面涵盖了“残疾人士康复服务”“照顾弱智人士”“为精神病康复者提供的服务”“照顾精神病康复者”“香港复康会”等栏目。而此栏目下则又包含十分丰富而又清晰的详尽内容,有些则直接被引导至香港社会福利署(社福署)等政府部门网站下的专门主页之中,以及由政府资助的NGO机构的专门网站之下。而在其他与“康复及支援”菜单平行的菜单下,也会在关联之处提供有关残障人士的交叉信息。
给人的总体印象是,香港政府网站不但能提供清晰、详尽、有效的资讯(乃至手册),还能为这些资讯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或行政文本。由此,香港特区政府自港英政府始就传承下来的严谨、专业、规范、人性的官僚运作体系之风,亦可从中管窥一斑。
深港各自再出发:理念差异与决策方法
对深圳方面来说,有关无障碍环境,2018年是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一是这一年是中国加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10周年的日子,而深圳此前已经被评为“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二是深圳将2018年作为深圳无障碍城市建设元年,并于近日发布《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提出到2020年,构建无障碍城市政策标准体系,从理念、制度和器物三维共建的无障碍城市格局基本建成。方案表示,深圳市要形成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无障碍城市“深圳模式”,通过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验收,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目标,残疾人等群体融合社会无障碍。
我们注意到,此前的7月17日,当地报章公布了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牵头起草了《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当月27日前(即11日内),公众将意见向官方提交。11月,深圳正式对外公布《深圳市创建无障碍城市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
我们看到,深圳方面的《行动方案》将无障碍的工作任务分为七个方面的“行动”,分别为:无障碍顶层设计行动、无障碍重点项目创建行动、生活无障碍行动、出行无障碍行动、信息交流无障碍行动、无障碍文化培育行动及无障碍督导行动。
此间观察人士指称,从结构上看,这似乎是一份近乎完美的方案,但它最让人担忧的恰恰是这种“设计”上的完美,与各利益相关者的互动与博弈却明显不足。
目前,从公开的信息中,我们无从得知7月份的征求意见稿之产生过程,但仅仅11天的对外征求意见周期,以及短短不到4个月即出台《行动方案》,其时间之仓促显而易见。
而香港方面,我们得知,为了协助残障人士全面融入社会,港英政府于1970年代初成立了一个跨部门的工作小组,并于1976年7月发表了第一份《香港康复计划方案》。该方案是经过咨询各有关政府部门和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后拟定的。方案中提出有关香港康复服务持续发展的建议,亦成了政府在1977年发表的第一份《康复政策白皮书:群策群力,协助弱能人士更生》的参考蓝本。
在此方案的框架体系之下,香港于1985年出台的《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亦开始强制性要求多类建筑物为残疾人士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设施。1995年,当时的立法局通过《残疾歧视条例》(第487章)保障残疾人士在就业、接受教育、住屋和社会日常生活等各方面都能享有平等机会。
1997年,当时的立法局通过《精神健康条例》(第136章),为精神紊乱人士、智障人士,以及他们的照顾者提供所需的法律保障。同年,政府亦开始推行融合教育政策和《设计手册:无障碍通道1997》的新设计标准。
一直以来,香港政府和康复界定期为《香港康复计划方案》作出检讨,藉以适时回应残疾人士和整体社会的需要,这几次检讨的时间分别是:1999年、2005~2007年,以及2017年至今,即当下香港正在进行的这次检讨。
我们看到,上一次检讨(2005~2007年)的两大目的是:1)推广跨界别协作为残疾人士提供无障碍的环境和多元化的服务,以协助他们融入社群;以及2)加强残疾人士和他们的照顾者的能力,让他们成为能贡献社会的资本。
据信,上一次检讨,工作小组于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期间共召开了16次工作小组会议和四次特别会议,并举办了两场工作简介会和四场咨询论坛。同时,在检讨期间讨论了超过100份由有关人士和团体提交的书面建议。
而这一次检讨,其背景则是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于上一次检讨之后于香港生效(2008年8月),因而,香港康复咨询委员会(康咨会)须恪守《公约》中“残疾人士的多元化需求”“个人的自主及自立”,以及“无障碍环境、交通及信息”的核心价值,就此对其作出检讨,并采纳了顾问团队提出的三个原则:(a)以贯穿人生历程的方式检视残疾人士不同人生阶段各方面的需要;(b)探讨跨界别协作为残疾人士提供服务;以及(c)进行既专且广的咨询及研究工作。
此外,考虑到公约的核心价值,康咨会要求顾问团队优先研究如何加强对残疾人士及其照顾者的社区支援服务,让残疾人在社区生活,延后残疾人士入住院舍的需要。
据信,这次检讨分三个阶段推进,在第一阶段(订定范畴阶段),从2018年3月开始至6月结束,期间有超过1000人次参加公众参与互动并接获共70份书面意见。目前,香港正在推进第二阶段(制订建议阶段)的工作,将在公众参与活动中优先讨论10个主题下的36个项目,包括:是否需要设立新的残疾类别、加强社区支援服务、照顾者的支援、自助组织的支援(资金、会址及人手)、让有精神健康需求的人士及早获得适切的资料及服务的方法、现有就业支援措施的检讨及新的就业支援措施的制定、如何在企业间建立新的“残疾共融文化”(有别现时的“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精神病患者复原及融入社会的措施……,以及多条“共融文化”方面的措施。
我们注意到,香港的此次检讨,是由康咨会牵头组织,委托给香港理工大学(理大)的专业团队去实施。这个顾问团队由赫赫有名的理大康复治疗科学系主导,成员包括理大医疗及社会科学院下属各系的学者。理大康复治疗科学系始建于1978年,已经有40周年的历史,其“职业治疗学”“物理治疗学”是理大的皇牌学科,这一点,让《香港康复计划方案》在学术水平与理念上有了极强的优势。
此外,比较深港两地的决策方法与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深圳方面更注重“顶层设计”,这意味着深圳的《行动方案》更大程度上会由行政主导,缺乏社会参与的契机与基因,且给社会留出的时间窗口很窄;而香港方面,不仅其方案的拟定主体委托(转移)给了社会,且决策过程的时间跨度大,议程设置详实。
并且,据我们了解,香港的方案还将面对来自社会压力机构、残障群体自组织、媒体的平衡与监督,这也是香港作为一个更为开放的社会的巨大优势。据黄雪涛律师介绍,她的香港伙伴,近期就一直在忙这类事情,例如香港对《联合国残疾人公约》的第二次履约报告的平衡报告,这将影响到《香港康复计划方案》的此次检讨。
黄雪涛说:“香港在这方面的优势表现于:一方面香港历来有政治参与的传统;二是《联合国残疾人公约》本身就非常强调残疾人及其自组织的参与,香港方案强调这个框架,这也是一个显著优势。”
香港街头。
观察人士注意到,在深圳,银行业在发生视障歌手周云蓬办卡遭拒事件后,深圳市银监局与银行代表、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及各类残障人士代表举行了座谈,全行业对无障碍环境的物理条件与理念作了反思。当下,深圳银行业已经走在各界无障碍环境改善的最前列,这或许是残障人士发声、舆论等外部压力促进社会进步的一个极佳证据。深圳现在需要面对的问题是,如何将偶发事件带来的“红利”,转变成一种让残障自组织成长、发声、促进社会合作与共融的一种机制。
如何让残障人士“被看见”“被听见”
一位经常在穗港两地穿行的人士说,她在香港,能经常看到残障人士单独出行,公交车司机见到轮椅人士要上车都会下车为其铺好无障碍摺板,等轮椅上来以后收好摺板,其他人再上车。“我觉得,在香港可以看到许多残障人士出行,一是因为交通便利,二是社会对残障人士的接纳度很高。我也接触过听障人士出来工作,身边的同事都对他们非常包容与欣赏。”
余冠彬说,他曾经与交警一道去某个社区旁边的人行道调试视障信号提示音,周围的邻居对这个这个很反感,认为是噪音,“但在香港,人们不但会非常包容,市民还会主动提醒他人不要阻碍盲道。”
分析认为,由于残障群体的声音与权利被遮蔽,导致他们更是不能“被看见”,“被听见”,他们身体与利益被压缩在我们这个社会的某处阴影里,这更是一个无尽的恶性循环。
当下深圳乃至中国内地无障碍环境的改善与建设,一直以来都缺乏残障人士作为主体的参与,无论方案的制定、软硬环境的设计、施工、验收,还是环境运行的监督,都是由那些不怎么接触残障群体的所谓专家决策,即使形式上有一些安排,但实际上也不会真正产生作用。
观察者指,深圳作为中国最早开放社会组织注册的城市,本应该在残障人士自组织(DPO)方面发挥天然优势,但最近几年,社会组织的发展不容乐观,深圳亦难独善其身。
一加一(北京)残障人文化发展中心负责人解岩撰文指出,DPO在中国的发展已经遇到瓶颈。“从DPO的界定、使命愿景、工作手法到生存困境等等全方面的萎缩,大量残障人自组织还没走入DPO层面,就主动或被动的停滞在残障互助组织和自娱自乐的兴趣小组层面。”
黄雪涛律师认为,如果要真正改变我们当下的无障碍环境,使其切实符合残障人士的需求,就应该全方面地改变我们当下的政策制定与决策模式,无论是针对大的环境,还是针对个体的权利,都应该从“替代决策”转型为“支持性自主决策”。
她认为,残障人群保障自身权利,在微观中观层面要做到“支持性自主决策”,宏观层面做到“没有我们参与,不得决定与我们有关的事”。
黄雪涛说,其实,残障人士的权利就是所有人的权利,这一点跟女性权利、乃至“坏人”权利都是所有人的权利是一个道理。
而不久前发生于深圳的“15户自闭症家庭入住公租房遭业主拉横幅抗议”事件,仍在提醒我们,当下的中国社会对残障人群的认识与人类先进文明之间还存在巨大鸿沟,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共融与守望,还横亘着一堵厚厚的墙。
一位因关节疾病而发生阶段性肢体障碍的朋友告诉我,在这场疾病之后,她发现障碍并非原来所以为的是一种特例,“它就是一种普遍性,每一个人,在生命的不同阶段,早晚都可能遇到。”
版面|刘登辉纪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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