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起因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最后被交警查处后判罚。前段时间,山东菏泽出现一例因不礼让行人被罚200,并记3分。9月28号郑州再现面包男,不礼让学生,同样接受了一样的处罚。昨日又发生了一起因为礼让行人却引发的交通事故,男子驾车右转,因前方看到行人,便停车让行人过,但是后车刹车不及时撞了上去。
昨天,在山东济南一条双向四车道马路旁,李先生去上班的路上准备右转,此时看到前方有一位行人正准备过马路,于是李先生停下了车,停车后,李先生看到行人也站在旁边不动了,就以为行人是想让自己先过,于是便又发动了车子,车身刚动就看到行人又开始走了过去。于是李先生迅速反映停了车,但是这次停车后突然砰的一声,后方被追尾了。
李先生通过后视镜看了一下,发现周边也没有车辆啊,下车以后看到在车子后面的有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而旁边站了两个小伙子。经过和对方交流后得知,二人是看到车子再次启动以为能过去,便开着电动车准备过马路,但是看到车子再次停下来电动车已经刹不住车了,便撞了上去。李先生也看得出来两个小伙子不是坏人,便说这保险杠已经凹进去了,也掉了漆色,你们给我200元,这事就算了,我还敢这去上班呢。这两个小伙子则认为自己完全是按照红绿灯行走,而且是因为前车的二次刹车才撞上的,于是这两个小伙子便叫了交警。
交警达到现场后表示还是第一是碰到这种,两人均没有错,因为事故现场也没法还原了,正在发愁的时候,突然交警发现了问题:”你们两个感觉你们有错吗?“李先生说:”我就想着让行人先过,难道有错?“。小伙子则说:”绿灯了我才动的,我又没有闯红灯。“,交警反问道:”你的电动车只能载12周岁以下的人,你看看你带的21都不止了吧?“
最终交警判处后方全责,后来经过交警调解解释后双方达成私了,最终电动车方赔偿李先生200元。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感觉交警的处罚对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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