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幽王被杀后西周就灭亡了,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邑,建立东周。从平王东迁到公元前476年,这一时期大致与《春秋》一书记载的历史相当,所以称这一时期为春秋时期。在这一时期,周王室的共主地位已名存实亡,“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时代结束了,周王室仅仅是诸侯国争霸所利用的一个旗号。并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一些诸侯国开始强大起来,他们纷纷在内部进行变法图强,对外则兼并小国,展开争夺霸主地位的斗争。
齐国管仲改革
一、政治、军事改革
1、管仲将“国”按照四民分业安居的原则划分为二十一乡,其中工乡三个,商乡三个,士乡十五个。其中士乡为服兵役的军士所居住的地方,从士乡所占的比重就可看出,齐国的军队人数是不少的,是在为以后争霸做准备。士乡又分为三个部分,即“参(叁)其国”,每五乡为一军,共三军,由国君与国、高二卿(曾辅佐齐桓公登位)各帅一军。士乡的编制为:五家为轨,设轨长,十轨为里,设有司,四里为连,设连长,十连为乡,设良人。管仲在国内建立轨、里、连、乡四级行政单位,他的目的就是“作内政而寄军政”,建立了军、政合一的行政制度。2、对鄙、野的行政制度进行改革。以三十家为邑,设司;十邑为卒,设卒帅;十卒为乡,设乡帅;三乡为县,设县帅;十县为属,设大夫,全国分五属,即“伍其鄙”,属设大夫和正。鄙、野五属制,也是一种带有军事性质的行政建制。管仲还选拔鄙、野庶人中的“秀民”去当士,进一步提高士的社会地位。管仲在国、鄙实行的行征改革,所设的各级职务并不是世袭封职,而是带有僚属性质的官吏,平时为行政官吏,战时为军队各级长官,这样的做法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世袭贵族对封邑的管辖权。
二、对官吏荐举制的改革
三、经济改革
管仲在经济方面的改革,主要是赋税制度改革和推行工商富国的政策两大方面。1,、赋税制度改革。春秋时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大量的私田被开垦出来,公田出现了不治的现象,再加上各级贵族侵夺公田,诸侯国有不能从私田上获取收入,财政收入越来越少。针对这一情况,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的新赋税制度,除继续维持井田剥削方式外,对新出现的大量私田,根据土地的好坏及产量的多少划分为若干等级,按不同等级征收租税。这种新税制是实物税制,不同于井田制下的劳役制,生产者有了更大的自主权,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国家也承认了私田的土地所有权,并将其纳入征税对象。这既是对新的土地关系的承认,也增加了国家赋税收入。管仲的税制改革为春秋各国的税制改革提供了经验,对中国封建时期的 赋税制度也有着重要影响。2、推行工商富国政策。了解齐国历史的都知道,齐国位于山东半岛,濒临大海,富有鱼盐之利。管仲早年曾做过商人,深知其中的利益,在他执政后,实行“官山海”、“正盐策”的政策。即鼓励国人煮盐,由政府征收,然后以高价卖给其他诸侯国,以获取丰厚盐利。管仲还开放齐与东莱的鱼盐贸易,低价购进东莱的盐,再加价出售。管仲重视商业和正盐策的政策,盐利的收入,为齐国积累了大量资本,减轻了士与农的赋税负担,更利于齐国社会的稳定。
管仲的改革,很快使齐国实现了“通货积财,富国强兵”的目标,实力大增,奠定了称霸的基础。随后,齐桓公利用管仲改革所积累的财富,开启称霸之路,先灭谭、遂;又抗戎狄;再救卫存邢;又灭鲁国;讨伐楚国,使楚国讲和。公元前651年,齐桓公于葵丘(今兰考东)大会诸侯,霸业也达到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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