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一篇《章文,停止你的侵害》的文章在网络上热传。
文章作者称,自己今年5月15日曾被知名媒体人章文强奸,事后还遭到章文威胁:“如果因为你而导致我儿子不能出国读书,我会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手段!”以下是内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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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周刊》副主编蒋方舟也在朋友圈转发此文,并称:“我也被此人性骚扰过。”
另一位资深媒体人易小荷也说:“和章文在中国新闻周刊做同事的时候,他也借机摸过我的大腿。”
《奇葩说》第三季辩手王嫣芸也直接点名章文对自己 " 直接扑上来,亲吻,摸胸,摸私处 "。
性侵丑闻频频爆出,
“荡妇羞辱”论令人咋舌
眼看着受害者一个接一个地站了出来,章文先是发声明说,网文匿名,自己没必要回应。紧接着又发律师声明“澄清”,自己并没有性侵他人。
当晚,章文再次发声明表示,举报所指的性侵,其实是你情我愿的:
对方在大学时就换过很多男朋友,其中还有已婚男人要为她离婚;
她出面曝光是因为自己对她说了风凉话;
对方用儿子在国外读书的事情威胁他,他盛怒之下才发了后来的短信。
关于其他人的指控,他说媒体圈、公知圈聚会都会喝酒,酒后合影,搂抱、亲都是正常。
并且特意提到:“蒋方舟,一直单身,交了众多男朋友;易小荷,离过婚,经常出现在酒局上”。
言外之意就是:“都是女人的错,是你们自己不自爱,我摸你下大腿怎么了,难道不是你情我愿的事?”
章文将“荡妇羞辱”运用得娴熟自如,先是通过她们交过很多男朋友,或者离过婚,来“证明”她们是“荡妇”。
因为她们是“荡妇”,所以她们的指控都不可信,所以被性侵是理所应当的。
章文:知名媒体人,《瞭望东方周刊》主笔,《南风窗》记者
7月20日,
议事专家袁天鹏被指强奸未遂,
至今没有回应。
7月23日,
“乙肝斗士”雷闯性侵女志愿者。
7月23日,
自然大学发起人冯永锋性侵多位女性。
7月25日,
知名作家春树爆料称
曾遭作家张驰和《新周刊》创始人孙冕性侵。
7月26日,
著名央视主持朱军
被爆性骚扰女实习生。
舆论对女性的伤害,
从未停止过
没想到的是,章文的“荡妇羞辱”论调反倒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
有人骂受害者“垃圾”、“贱”,认定她们是从中捞到了什么好处,没有好处就撕破脸皮。
有人质疑女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当时就站出来?是不是自愿的?
被《南方人物周刊》评为“影响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50人”之一的鄢烈山在微博指责受害女生只会在网上指控,怪罪蒋方舟“当时不认真拒绝,事后毁人清誉,真的很邪恶”。
这些评论背后的意思依然是那一套老掉牙的“受害者有罪”:
“男人性骚扰,一定是女人勾引的;
女人没拒绝,就是她想获得好处,或者她‘贱’;
当时没有拼死拒绝就是女人的错,事后出来举报就是‘邪恶’或者‘别有用心’;
有名气的女人被性侵,是‘你名气比他大多了怎么可能被他欺负’;
没名气的女人被性侵,是她想要讹钱或者炒作自己……”
受害者承受羞辱、承受质疑,施暴者被人原谅、被人遗忘。这就是中国女性身处的舆论环境:时刻恐惧,时刻提心吊胆。
而这些,都来自于男人们定下的那一套“纲常伦理”。
每一个被指控的性侵嫌疑人,身边总是有一群跳出来为他辩护的“好兄弟”,而他们惯用的逻辑同样也是荡妇羞辱。
他们自己本身就是性别权力不平等的产物和受益者,也是维护旧秩序的重要力量。因此当这个旧秩序受到冲击的时候,他们本能地跳出来维护,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性上,
男女双标还很普遍
韩剧《汉谟拉比小姐》里,广告公司的部长总给女实习生发骚扰短信,还有自己的上半身裸照。
实习生忍无可忍,以“性骚扰”罪,状告了上司。但法庭上,公司相关人员一致指责实习生太过敏感。
但对于女人,成为别人口中的“荡妇”就简单太多了。主动或被动地失去贞洁,都可以是“荡妇”。
但凡有过一个以上的伴侣,在很多人眼里,你没做到“只愿一生爱一人”的性爱专一,就可以是“荡妇”。
工作了,单位又或许有个摇曳生姿的女孩。某天她突然升职了,就有人信誓旦旦:她肯定睡到老板了。
长得漂亮,也可以成为一个荡妇。
某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一本《高中生公共安全教育读本》里,对“性骚扰”的定义是:
“女性在公共场所穿着暴露,对男性是首当其冲的性骚扰。”
“女性在男性面前说话粗放,都会对男人的感官产生强烈的刺激。”
这些定义无不透露着一种强盗逻辑:因为男性无法自控,所以女性任何行为举止都有可能对男性构成“骚扰”。
很多时候,“荡妇羞辱”成了女性遭受性侵害时的舆论“标配”,尽管“包装”不尽相同,但骨子里还是“熟悉的配方”:你不骚,别人怎么会扰?
即便女性是受害者,那也是她“活该”。总会有人说:“被骚扰的女人难道不是因为自己本身穿着暴露,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这样针对女性的言语暴力,从未减少过。
男女双标得如此彻底,为什么?凭什么?
性暴力源于性别失衡下的权力控制,与穿着露不露、说话嗲不嗲无关。
“造成强奸的是强奸犯、厌女症、结构性暴力以及社会体制的暗忍态度,不是女人的打扮和妆容,不是她说话的语气和走路的姿势,不是她有没有喝酒,不是她自己不够小心,也绝对不是因为她是一个‘荡妇’。”13岁的美国小女孩阿丝乔尼丝的这段阐述,深刻揭示了性暴力的根源。
女生,
请勇敢对“章文们”说:不!
实施性骚扰的男性,不管是言语,是身体的触碰,还是利用权势的胁迫,他们非常清楚自己正在实施性骚扰,也知道自己并没有获得对方的邀请或默许。
而且,一个性侵犯、性骚扰犯绝不会只骚扰过一个女性,他一定是惯犯。
庆幸的是,如今终于有女性有勇气站出来指控了。 一个站出来,就会有更多的女性站出来作为旁证。 这是一种示范效应。
勇敢的女性一个个站了出来,用勇气洗刷自己所承受的痛苦与污名,转手把曾经逍遥法外的加害者钉上耻辱柱。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性别解放,对于受害者,意味着她们终于能摆脱心魔获得新生;从全社会的角度来说,更意味着从失贞所带来的耻辱感里集体松绑。
虽然“荡妇羞辱”仍然普遍存在,至少有了更多的后援。
《时代周刊》杂志2017年年度人物——The Silence Breakers(“打破沉默者”)。意义在于当面对女性性骚扰和性侵行为的时候,勇敢的打破了沉默站出来,同时也激励所有的女性要勇敢发出自己的声音。
很多人把最近集中爆出的性侵丑闻,理解为“中国版#metoo”。这场浩浩荡荡的“Metoo”运动在国内刚刚拉开帷幕,一切都只是一个开始。
说起来,#metoo最重要的特点和意义,在于受害者之间的接力发声,互相声援。
每一个打破沉默站出来控诉的勇士,她们的勇敢不光对自己有意义,而且也激励了更多的人。
借用微博上的一句话,“你不知道自己的火把举起来会照亮哪里,又会有多少支火把燃起”。
当有人开带着性意味的玩笑时,你应该第一时间明确态度,严肃拒绝,不要碍于面子。
如果真的不幸,发生了性侵,请你一定勇敢地站出来。
不必听什么“没什么大事”,“这是跟你开玩笑”的话,也不必感到羞耻、自责,你没有错,错的是那些坏人。而坏人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
当然,曝光归曝光,也别忘了事实的边界。性侵的曝光和控诉,应该建立在法律基础上。女性的觉醒、权益的伸张,法律的健全和完善是十分重要的。
知名媒体人闾丘露薇呼吁,性骚扰应该是到了可以全民讨论的时候了:
“这个时候来谈性骚扰立法,反而是一个更好的时候,因为不再是仅仅为了保护妇女权益出发,而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权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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