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工作是指2014年底国务院提出的要求金融系统“加强内部管控、加强外部监管、遏制违规经营、遏制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证监会亦要求下属各机构贯彻执行此项工作。并自2016年7月起,要求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用半年时间来回顾行业机构和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的整改落实情况。
首先,对于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来说,要关注其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和重大漏洞;是否在投资银行、公募基金管理、债券交易等重点业务存在协助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利益输送、未尽职责等行为;是否在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场外配资、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非标融资类资产管理、分支机构管控、信息系统等重点领域存在监管套利和空白。
其次,对从业人员来说要进行再教育,建立问责制度。对监管者问责,对监管对象进行多层次问责。
“回头看”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实体经济,检验标准是看其能否改善金融服务、发挥金融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尽管公募基金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绩,如组合投资、强制托管、定期披露、每日估值等基本制度的设立,保证了公募基金的规范透明运作。规模增长较快;产品和业务类型丰富;行业开放,形成多元格局;财富代表,为投资者创造收益,助力养老金保值增值。
但它同时还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首先,资产管理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而我们的部分业务发展脱离资产管理本业,扰乱整个金融体系。
1、 通道业务偏离资产管理本业,属于监管套利。例如,禁止银行向房地产贷款后,信托以5-6%的贷款利息从银行获得款项,再加上自身收益和客户收益后向房地产企业放贷,利息可高达16-18%。这种属于银行变种资金业务,没有什么技术含量。
2、 脱实向虚,助长金融自循环,推高融资成本。
3、 通道业务逃避监管,法律关系不明,权责不清。
4、 某些机构或子公司不珍惜自身声誉,出现出借帐户、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资金池、借新还旧、混同运作、募短投长、关联交易等。
其次,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受托责任履行不到位。部分受托机构更多关注自身规模效应和短期利益,忽视或侵害客户的利益。比如不公平对待投资者,2015年上半年扎堆发行分级基金产品,在产品设计、投资者适当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致使市场下跌时部分投资者损失惨重;忽视风险控制,对流动性管理不到位(股市异常波动时暴露的问题,集中持股,货基规模过大等),且内控管理存在问题,出现操作型风险(净值计算错误、信息披露错误等)。
再次,公募基金同质化问题突出,跟风发行产品,屯批文现象严重,在稳定市场运行、引导投资理念等方面有欠缺,公募基金与QFII比较换手率高,持有A股是指的比例降低。
最后,机构发展缺乏长期规划。组织机构庞杂,不顾体量盲目扩张,母子公司业务交叉重叠等。
综上可知,只有认真落实“两个加强、两个遏制”才有可能更好地发展证券基金行业。
首发于今日头条:首席投资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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