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孝”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百善孝为先。”长期以来,这句俗语体现了“孝”在中华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剩女”成为了一大社会问题,而在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问题成为焦点的当今社会,传宗接代是讨论“孝”文化一个必不可少的问题。当今“丁克”族以及“不婚”族的出现,“剩女”难嫁问题使我们不得不重申我们的“孝”文化。
孔子认为“孝”是“仁”的基础,“孝”不仅限于对父母的赡养,而应着重对父母和长辈的尊重,认为如缺乏孝敬之心,赡养父母视同于饲养犬马,乃为不孝。孔子还认为父母如果有过失,儿女应该婉言规劝,力求其改正,并非对父母绝对服从。这些方面应该是“孝”伦理的精华。但是孔子论“孝”,还讲“父母在,不远游”,“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表现了其时代的局限性。
“孝”的观念与“孝”字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在西周金文、《周书》、《诗经》等文献中都有大量记载。不过那时的“孝”主要是指祭祀仪式,即在宗庙里侍奉供品祭祀祖先,为死去的人尽“孝”。既然是为死去的人尽孝,那活着的前辈也会有死去的那一天,因此也要善待。于是“孝”又被引申为“善事父母”。
“孝”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要求子对父母的奉养、尊敬和服从。首先,当今“剩女”由于“恐婚”和“闪婚闪离”等至今处于单身状态,这使得不少父母为之焦虑和担忧。“剩女”时代以独身子女居多,这更加加重了父母的忧虑。父母希望早日子孙满堂,子女家庭幸福美满。于是他们不仅催你相亲,而且还能遥控相亲,代相亲。“剩女”自愿被“剩”的想法,不仅加重了父母的忧虑,也违背了“孝”道观念。有些父母担忧儿女的婚姻状况,甚至茶饭不思,身体健康程度下降,更重者由于担心婚姻状况而引发身体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等。“孝”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规范,不仅要对父母奉养,也要对父母尊敬,如果一味念及自己的感受,不顾及父母的想法,就是对父母的不尊敬,也是一种“孝”道观念的违背。
其次,“剩女”不嫁,家庭后继无人这是违背中国传统道德的。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孟子说:“不孝的事有多种,其中没有子孙后代是最大的不孝。舜没有禀告父母就娶妻,就因为怕没有后代,所以君子认为他如同禀告了一样。”孟子所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被后人曲解为:“没有传宗接代就是最大的不孝”。故现代男性在择偶的时候偏见地认为女性不生子为不孝,于是择偶时对女性也产生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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