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公租房、廉租房,对于很多低收入、打工群体来说,不仅是解决的是燃眉之急,更是在一座城市生根落户的一项福利政策,因此受到很多人的关注。
江阳区:4类人群可申请 申请细节看过来
日前,江阳区《江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将于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据悉,在原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增加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同时,提高补贴标准,江阳区结合市场租金水平且参照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由现执行平均每月5元/平方米调整为最高补贴可达到9元/平方米。
据介绍,首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在工作日内向社区递交申请,并提供规定的所有资料。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包括以下4类: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取得江阳区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具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以下的家庭。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取得江阳区城镇常住户口满2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以下的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
是指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60个月,在江阳区范围内工作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且工作单位为其正常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无私有住房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是指非江阳区、龙马潭区和纳溪区城镇户口,在江阳区范围内劳动关系稳定(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工作单位为其正常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且在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7㎡以下的家庭。
据介绍,江阳区公租房、廉租房房源主要分布在蓝田、华阳、茜草三大区域,目前房源已经饱和,据江阳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将不再新修公租房、廉租房,一是主要方便管理,二是补贴的政策更加实际。”
龙马潭区:公租房政策将于5月正式出台
泸州电台全媒体记者从泸州市龙马潭区住建局了解到,目前2018年龙马潭区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租赁补贴的相关细则正在制定当中,预计今年5月正式出台。
Δ 龙马潭区公租房
待分配方案出台后将在相关镇街及社区进行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相应社区提交申请资料。
龙马潭区住建局咨询电话:0830-2991701。
纳溪区:房源供应充足 正在审核中
据纳溪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纳溪区公租房房源充足,目前正在申请审核中。
配租房源情况:一室一厅房源位于紫阳大道凯阁路4号
两室一厅房源位于蓝安大道三段。
纳溪区住建局咨询电话 : 0830—4262557
文/王燕
编辑/徐立宏
责编/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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