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偏远的山区,一些农民会进山打野味,或为了挣取外快,或为了改善伙食。其实在农村,有很多动物是禁止捕猎的,但还有一些人在“顶风作案”。2018年,国家开始严查,以下这几种常见的野味不要再打了,这几种常见的动物不要再捕捉了,否则就是违法犯罪,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农民朋友们一定要注意了。
第一,野鸡。
野鸡肉营养价值丰富,羽毛可以制作工艺品,经常有农民捕捉。其实野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捕杀食用,只有人工养殖的方可食用。
第二,野猪。
野猪肉较家猪肉香,极具营养价值,经常有人捕捉食用。而野猪还经常偷食祸害庄稼,很多农民对其恨之入骨,想尽一切办法捕杀。现在国家已经将野猪列入野生动物保护范围,不允许再随意捕杀。
第三,麂子。
麂子肉价格昂贵,高达150元一斤,很多农民会上山捕捉。其实麂子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评估级别为濒危级,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捕杀,否则予以严惩。
第四,狍子。
狍子肉营养极高,狍子皮可用来制作皮衣,是东北人冬天必猎的动物。现在国家已经将狍子列入野生动物保护范围,不允许再捕杀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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