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严亮 网约车新政实施一年后,江门市终于发放首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日前,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审批通过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的申请,为其颁发江门市第一张网络预约出租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证,标志着江门市首家网络预约出租车平台公司正式落地。
根据《江门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及《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作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经营主体,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对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支付和信息安全以及服务质量负责。
江门市交通局方面表示,交通局一直以来,鼓励并积极协助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细则》的要求,在江门市合法合规开展网约车业务。江门市首张网约车经营服务许可证的颁发,也为有意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司机提供了一个开展合法运营的平台。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推动网络预约出租车合法经营工作,并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经营网约车的平台和非法网约车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乘客安全出行,保护其合法权益。
按照去年江门市网约车新政细节公示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应当向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同时强调,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为县级辖区内(辖区间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互通的,按互通区域执行)、经营期限为4年,并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据南都记者了解,滴滴应该是目前在江门使用最广泛的网约车平台,但是滴滴平台暂未在江门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12月2日,有市民在市交通局官网反映“滴滴出行遭到司机要求现金支付,还没上车就开始计费,不支付就不开车,往后态度恶劣,恐吓乘客给好评,还威迫乘客下车。”对此,江门市交通局方面回复表示,“滴滴平台暂未在江门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属于非法组织营运活动。平台下的驾驶员属于非法开展网约车经营活动。我局目前只受理针对查处其非法营运行为方面的投诉,其他类型投诉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
细则摘要
未取得经营许可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将被罚
根据《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的;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本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