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的绰号叫“风城玫瑰”,一直以来是罗斯的球迷,但这个绰号还真不知道是如何得来的。后来专门查了一下,原来芝加哥因为常年多风的气候,所以被称为“The Windy City”(风城)。而罗斯的英文名字Rose有“玫瑰”的意思,所以他被称为“风城玫瑰”。
总感觉这个名字不太好,或许是有点迷信了。总认为玫瑰太容易凋谢,那怕你运用了很先进的保鲜技术,它依然撑不了几天就蔫吧。要想有新鲜的,只能再等培育出来的下一批。也许罗斯如今的遭遇,让人产生了无限的遐想,但这种结果真的让人心酸。
罗斯是一名篮球天才,这点每名篮球爱好者都不可否认。1988年,罗斯出生于美国芝加哥,这座城市因为曾经出现过乔丹,和其他城市相比较更具有某种意义。而当罗斯出生的时候,乔丹在公牛队才打了4个赛季。
罗斯与生俱来就是打篮球的,他的头上有三位哥哥,都酷爱篮球,在他们的影响下,罗斯自然就喜欢上了篮球。三位哥哥发现这位小弟的天赋好的要命,每当他们向他传授篮球技巧后,很快罗斯就能用这些技巧击败他们。
在罗斯仅仅10岁的时候,他的篮球水平吸引了大量经纪人,他们都看好罗斯的未来,并称想和罗斯以及他的家人谈谈。罗斯的母亲对篮球并不懂,索性让三个哥哥去支配他的篮球生涯。而她最担心的是罗斯学坏,因为在罗斯出生的英格伍德是一个乌烟瘴气的地方,每天都充斥着暴力和毒品。所幸的是罗斯并没有学坏,虽然和当地社会人一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高中的时候,罗斯的篮球水平已经让很多人惊讶。高四时,罗斯场均可以贡献25.2分9.1个篮板8.8次助攻3.4抢断,至于荣誉那就更多了,什么全美高中最佳,各种知名杂志媒体都曾对罗斯进行过大篇幅的报道。
罗斯的成名让很多大学为之倾慕,但是他最后选择了孟菲斯大学。在该所大学的最后一个赛季,罗斯场均可以获得14.9分4.5篮板4.7助攻,他的突破、下快攻和防守都达到了大学联赛的顶级水平。
2008年,公牛队果断在首轮第一顺位拿下罗斯,这支球队在乔丹之后,终于可以再一次憧憬未来。罗斯的到来没有让他们失望,他不仅获得了2010-11赛季常规赛MVP,还凭借年仅22岁的年龄成为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而公牛队在2010-2011、2011-2012赛季全都是联盟常规赛第一名。
当所有人展望公牛和罗斯的未来时,可怕的伤病一次次袭击着罗斯。其中3次致命伤病让罗斯的职业生涯再也回不到了巅峰。膝盖交叉韧带撕裂、膝盖半月板撕裂这些致命的伤病在罗斯身上发生过四次,其他伤病也达到了15次。
罗斯完全报销两个赛季,其他的小伤最多的时候也曾缺战20场。在本赛季揭幕战,骑士和凯尔特人的首场比赛中,海沃德脚踝骨折受伤,罗斯的眼眶渗出了泪水,他那时的心情非常复杂,他更能体会到伤病为一个球员带来的伤痛。
2016年,罗斯被交易至尼克斯队,其实当时的罗斯就已经有点心灰意冷,曾想过退役,但还是坚持下来了。常年的伤病让罗斯心里承受了太多的压力,甚至对篮球失去兴趣。
有人抱怨锡伯杜过度使用罗斯导致伤病;也有人抱怨门罗的恶意犯规,这些不是根本原因。罗斯的球风注定他离不开伤病,就像当年的麦迪、卡特一样。感叹的是,又有几个球星能像威少那样无坚不摧。
罗斯还能打球这是毋庸置疑的,就算浑身是伤,他仍然可以在骑士场均贡献14分。如今的罗斯悄然离开骑士,詹姆斯了解他,卢教练也理解他,甚至整个联盟和他的球迷都了解他。但是所有的人都希望他归来,那怕没有了华丽的各种空中扭曲,那怕没有了十足的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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