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南县纪委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作风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但仍有部分干部心存侥幸,无视规定,顶风违纪。近期,我县查处了一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现通报曝光如下:
2017年5月26日,贵南县莫曲沟国有林场场长旦正加驾驶青E99086公务用车,在贵德县绿丰农资销售经营部采购云杉病虫害防治农药后,擅自驾驶公车前往贵德县中华福运轮景区游玩,在途径水车广场时违反交通规则逆向行驶,被贵德县交管部门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旦正加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顶风违纪,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在社会上和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经贵南县纪委(监察局)研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环保林业局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七款之规定,给予旦正加记过处分。
中共贵南县纪委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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