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9时50分,保康县公安局110指挥调度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因讨薪未果,现已爬上位于城区某工地的一个施工塔吊上,随时可能跳下。
情况危急,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公安消防大队和城关派出所派员营救。9时55分,10名消防员和8名民警携救援装备抵达现场,分两组展开工作。第一组消防员疏散人群,铺设气垫。第二组民警向知情人了解情况,设法稳住男子情绪,展开营救。
此刻,天空正下着小雨,现场环境复杂:男子早已攀上塔吊,现正坐在塔吊吊臂上,其所处吊臂垂直距离地面20余米,而吊臂正下方地面则堆放着大量钢筋。
这边,营救工作正在有序展开。那边,民警了解到,爬塔男子晓勇(化名),37岁,保康县寺坪镇人。2016年9月至今,该工地楼盘承建商将6号楼木工工程包给晓勇施工,因房地产生意不景气,导致承建商资金链断裂,而无法兑现拖欠晓勇的26万余元工钱。快过年了,晓勇多次找到承建商讨要无果,一时激动才有此一幕。
随后,经过现场公安民警、消防员和劳动督察部门工作人员近一小时的开导、劝说,晓勇这才回心转意,答应自行下塔商谈。
当晚7时许,在民警和劳动督察部门工作人员的督办下,承建商筹集来资金,一次性付清晓勇26万余元工资。
“晓勇讨薪爬塔的行为,严重扰乱了该工地的施工秩序,也将受到法律制裁。”1月11日,保康警方对晓勇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保康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年关将至,若讨薪遇阻,可向当地劳动督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切莫拿生命当儿戏,更不可融犯法律。通讯员:欧阳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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