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杜涛 韩松/文 2016年9月5日发布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提出,中国将成立一个旨在开展国际税收政策设计和研究的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
那么为什么要成立这个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这个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将来主要做什么?它又将如何运作?
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王建伟认为,在后BEPS(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时代,每个国家在落实BEPS行动计划的时候,都要进行相关的国内国际税收政策调整。充分研究BEPS对各个国家的影响,在落地的过程中,涉及到主权国家的权利和BEPS行动计划的约束问题,这就必须根据原则性问题、行动计划具体要求等,全面综合深入地研究怎么与国内税法衔接的问题。成立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会使得未来中国的国际税收立法与国际税收协调更加一致。
一位财税部门人士向记者透露,成立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已经酝酿了大半年,在2015年的土耳其G20峰会中,中国财政部就已经在考虑成立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财税主管部门更希望这个国际税收研究中心可以实体化运作,实体化运作的好处有两点。第一,在政策方面提高国际税收话语权,这是维护国家的利益。第二,可以跟踪一些国际税收实际方面的内容,比如非居民、反避税的案例。目前整个财政部税政司国际处只有4个编制,受制于人员困境,细节案例都参与比较少,有个国际税政策研究中心,可以提供极大的智力支持。”上述财税部门人士告诉记者。
BEPS(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当前全球最热门的税务议题之一。2013年7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了应对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的15项行动计划。应对BEPS的行动计划为OECD与二十国集团共同倡导,自15项行动计划公布以来的两年时间内,OECD发布了许多相关报告与草案,旨在为参与BEPS项目的各国执行这些行动计划提供建议。后BEPS时代就是落实BEPS行动计划的时间,时间大约要从现在一直到2020年。
“成立这个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无疑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剩下的就是如何成立的问题了,这个研究中心应该做成与PPP中心、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一样。但是关键的是编制问题。”一位国际税收的专家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为什么成立
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经表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BEPS方面主要的问题是转移定价,导致转移利润和腐败。在规则中要给以支持,要向这个方向引导。BEPS项目财政部要发挥主导作用”。
在有些专家看来,BEPS的15项行动计划成果的后续实施和落实,尤其是其转化为国内法律体系的工作,不仅涉及税收征管,更是牵扯到税收法律和政策制定;不仅涉及国家显性或隐性的经济利益,更涉及到政治权益和话语权。财政部作为税收政策制定部门,在税收立法、税收制度、税收政策方面承担了主要职能,成立国际税收研究中心,有利于BEPS在中国的落实,有利于协调国际国内税收制度和政策。
一位财税部门的国际税收专家告诉记者,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国际经济日趋融合,使各国经济依存度越来越高,一个国家的财税政策实施效应越来越超越国界,因而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凸显重要。中国现在成立国际税收研究中心就是要落实BEPS行动计划,为中国财税部门在国际税收政策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上述专家告诉记者,国际税收是全球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球经济规则协调的重要内容。而BEPS计划的实施是引领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重要抓手和协调舞台。中国财政部有必要以维护和增进国家税收利益为核心,深度参与BEPS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更要积极去引导下一阶段国际税收改革方向。
在经历了2008年金融危机后,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由于面临经济下滑与财政危机,纷纷开始关注国家间有害税收竞争和跨国逃避税造成的资本外流和税收损失问题。税收制度的趋同性、税收政策的配合性、各国对税收协调与合作的要求也变得日益迫切。因此G20下的税收透明度、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税收与发展等国际税收改革项目亦备受瞩目。
另外,税收越来越成为各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手段,当前国际税收规则的主导权逐渐由传统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经合组织和世贸组织)向更具有政治高度的国际机制(如G20、APEC)转移。
“2009年G20伦敦峰会以来,税收就成为G20峰会财经渠道的主要议题,并导致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行动,国际税收协调的范围由加强税收情报交换这一单一的税收征管领域延伸到全方位的国际税收规则领域,国际税收标准和行动也由过去的指导性规则转向G20框架内的政治承诺和结束性的行动计划。”上述国际税收工作研究者告诉记者。
这位国际税收工作研究者认为,“当前国际税收规则变化迅速,各国税制更新层出不穷,各国均投入了大量人力和时间搜集、分析他国税制改革情况以便优化本国税制的竞争力,因此,中国也应专门加强人力资源配备,着力深化国际税收政策研究分析工作。目前,财政部税政司只有国际处一个处负责国际税收业务,因此急需加强对国际税收工作的机制建设,从机构和人员力量上做好充分保障。”
在此次G20峰会公报中,中国政府强调,在战略态度上,将继续支持国际税收合作以建立一个全球公平和现代化的国际税收体系并促进增长;在技术路径上,强调税收政策工具在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创新驱动和包容性增长方面的有效性,以及税收确定性对于促进投资和贸易的益处,并要求经合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继续就促进增长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确定性开展工作;为此,中方愿作出自身贡献,成立一个旨在开展国际税收政策设计和研究的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
如何运作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认为,虽然BEPS 行动计划为共同应对国际税收挑战提供了良好范式,但仍存在固守新自由主义思维的弊端;BEPS行动计划框架主要是危机应对机制,其将主要精力集中于打击避税地,尚不能调整不平等的国际税收利益分配格局,也不能根本上助力全球经济走向均衡发展的道路。主体的缺位,不利于观点的发声,不利于利益的维护,更不可能引领国际税收秩序的重构;基于此,中国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的筹建,对于达成国际税收的长效治理机制正逢其时。
国际税收业务其实更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位财税部门的人士告诉记者,他所熟悉的一位国际税收工作人员,参加了接近100场国际税收会议,提出了千余条修改意见,代表中国政府提出的“利润应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征税”成为了G20税改的总原则。
但就是这样,中国做国际税收工作的人手依然捉襟见肘。当时为了应对国际税收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国际司将反避税处拆分为两个处,又成立了境外处。“境外处是为了引进的外资和中国对外投资的的国际税收管理,反避税处是为了维护国家税收权益,提升中国税基安全保护,防止利润转移。”上述国际税收专家告诉记者。
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王建伟认为,财政部作为建立国际税收研究中心的支持方,单单凭借官方力量是不够的,还要整合民间的国际税收智库进行支持。“现在的判断是财政部肯定会加快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成立的脚步,极有可能成立一个与PPP中心、亚太财经中心类似的智力支持单位,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编制问题,其次便是人才的问题。”上述国际税务专家告诉记者。
一位税务人员认为,在国际税收方面中国大有可为,比如在对外援助的时候采取国际税收的方式,而不再进行直接的对外现金援助方式;采取中国对援助国投资企业税收缴纳的方式援助,既能达到援助的目的,也能让援助国接受中国的国家税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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