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14时许,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滨东分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李先生报警称,其被吴某某以买卖烟花支付保证金等款项为由,诈骗人民币3万余元。
办案民警经初步调查得知,李先生从事烟花经营,吴某某先前在他这里买过烟花,但是两人并不熟悉。2024年3月25日,吴某某突然主动联系李先生,称自己是某单位经理的助理,单位举办活动期间需要采购烟花,如果李先生有意愿的话,可推荐他,助他发财。因李先生之前也听说过该单位将举办活动,便没有怀疑。2024年3月25日至4月30日期间,吴某某以需要协调关系、缴纳烟花总金额10%的保证金、联系两家公司陪标等理由,多次向李先生要钱。李先生陆续向吴某某转账3次,共计35469元。接下来的时间里,李先生多次询问业务进展,吴某某均以工作繁忙、不在东营等各种借口推脱。说好的生意迟迟不见进展,投资进去的钱也分文不见,回忆交往的种种细节,李先生这才意识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警方经过大量工作,最终确定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的真实身份。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吴某某此前还涉嫌冒充律师实施诈骗。据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交代,2024年3月份,其由于手头紧张,便想向李先生借钱,但是担心李先生不借钱给自己,便动起歪脑筋,虚构事实对李先生实施了诈骗。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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