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家延迟支付工资的公司来了。第1家是国美电器,第2家是步步高超市。
网传步步高商业连锁2021年亏损高达1.84亿。11月份开始将延迟发放工资,实行弹性工作制度。
按网传的单位公章文件内容:
1.2021年步步高公司亏损1.8亿,到2022年前3季度继续亏损。而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持续下滑!已关停122家店,还将再关停25家店。
2.11月份开始半年到1年内工资延迟发放。
3.因为关店,导致工作岗位减少,有可能实行弹性工作制。
名词解释“弹性工作制”:是指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以灵活地、自主地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代替统一、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制度。
而零售企业的弹性工作制是:轮岗、轮休、长期放假、待岗等方式。
因为步步高是上市公司。我们再看公开资料步步高股份今年的一系列公告信息动作【时间排序】。
1.9月8日公告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信息。全部1400万股股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于9月5日至6日减持完毕。
2.9月2日公告出售已回购的850万股股票,出售金额6800万。
3.8月30日公告半年度经营报告,亏损3500万。
4.4月30日公告计提资产减值,计提资产减值7500万。
另外,之前在11月份也有曝出国美电器也有停发工资的新闻。
据报道在10月底鹏润大厦国美总部员工的全员大会上,国美电器董事长黄秀虹表示,公司到12月底之前,只会给员工上社保,不会再发工资了。此外,国美还要求员工签署承诺函。
网上流传的国美停发工资的承诺函,第一条写道:“自2022年10月起,理解公司在未来半年到一年的时间里,员工工资有可能延迟发放,且本人已做好在这段时间内与公司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思想准备。”
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要求劳动者签署同意企业延迟发放工资的承诺函,若存在“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则该承诺函引发的变更劳动合同行为无效。
发工资,是企业对劳动者最重要的责任。这份承诺函显然是一种单方面免除企业责任的行为,要说没有欺诈、胁迫,就需要通过相应的程序予以证明。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所以,从法律角度讲,若没有经过职工大会等程序,无论是延迟发放工资还是停发工资的这份承诺函,员工即便签署了,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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