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贷资金存管规则落地 行业合规步入“快车道”)
新华社信息北京2月24日电(记者侯玉杰 ;李延霞)为规范网贷行业健康发展,防范P2P网贷资金挪用风险,继各地陆续出台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后,银监会23日正式出台了《网贷资金存管监管业务指引》。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指引》对网贷资金存管进行了更详细、全面的规定,将推动行业加速驶入合规、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网贷行业还处于规范发展初期,一些网贷机构资金缺乏第三方监管,普遍存在设立资金池,侵占或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有的甚至卷款跑路,极大损害了投资人利益。
根据第三方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末,已有32家商业银行布局网贷资金存管业务,180多家网贷机构与银行签订存管协议,正在开展系统对接的机构有90多家,占网贷机构总数的4%。
该负责人表示,资金存管机制实现了客户资金与网贷机构自有资金的分账管理,从物理意义上防止网贷机构非法触碰客户资金,确保网贷机构“见钱不摸钱”。
同时,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按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发出的指令或授权,办理网贷资金的清算支付,并由商业银行与网贷机构共同完成资金对账工作,加强了对网贷资金在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有效防范了网贷机构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
开鑫金服总经理、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周治瀚表示,《指引》对存管人、委托人都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于存管合同的具体事项,包括网贷平台申请开展存管业务时应履行的程序和责任、银行开展存管业务应满足的条件、职责和系统要求等,都做了详细规定。“有了明确的方向和依据,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的存管业务合作推进将更具操作性,便于落地”。
在指引没有正式发布前,虽有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展和上线了存管,但是中、农、工、建等国有大型银行都对与网贷机构开展存管持保留态度,股份制银行业并不很积极。
对此,拍拍贷总裁胡宏辉分析,其中的原因,一是存管系统的上线需要对商业银行的系统有很高的改造成本,另一个就是缺乏政府监管方的明确态度和具体标准。“《指引》发布后,商业银行对于与网贷机构开展存管态度将更积极,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上线存管的速度将提升。”
此外,《指引》明确,由商业银行独立开展资金存管的业务模式,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身并不具备存管人的业务主体资格。“指定商业银行为网络借贷机构提供资金存管服务,这就意味着之前部分平台采用的第三方支付存管模式将逐步退出。”周治翰说。
参与新规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分析,规定只有银行能做存管业务,对非银机构是一个打击,但并不是特别严重。“首先,这些机构本来有心理预期;其次,这些机构可以和银行合作,为银行提供搭建账户体系等技术外包服务。第三方支付机构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发挥技术优势,能在存管业务发展的进程中获得相应的利好。”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第一次明确指出,网贷平台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和获得相应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为平台开展银行存管的前置条件。
杨东分析认为,先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从现实条件来看更具有可能性,有利于平台获得银行的合作开展存管,并且获得更好的存管条件。
时间安排上,鉴于银行资金存管对大多数平台来说门槛较高,为确保网贷资金存管机制的有效落实,《指引》设置了过渡期安排。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对于已经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机构预留六个月的过渡期,为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系统改造等工作留出时间。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指引》落地以及网贷整改期的结束,优质平台得以留下,问题平台将逐渐退出舞台,网贷行业有望获得重新修复,在加速行业出清的同时,促进行业回归中介本质,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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