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中国网吧市场年度报告》摘要
一、网吧市场平稳发展
网吧市场伴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发展走过了10多年的历程。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09年网吧依然是中国网民上网的第二大场所。通过互联网和电脑终端,网吧提供各种信息获取及休闲娱乐服务,形式灵活方便、费用低廉,吸引了大量网民特别是社会低收入群体,成为新兴的文化消费场所。
网吧收取的机时费是网吧收入的主要来源。自1996年以来,全国网吧机时费单位水平呈下降趋势。平均价格从最初的20元/小时逐渐下降到目前的2元/小时左右,网吧经营已进入微利时代。据测算,2009年,网吧行业总产值已达886亿元人民币 。
随着网民规模的扩大,网吧用户也在不断增长。截至2009年底,全国网吧用户规模达1.35亿,与2008年相比增加843万人,年增长率为6.7%,增速明显放缓。网吧用户增速放缓的主要原因:一是手机作为一种互联网接入终端被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网民选择用手机上网,仅2009年,手机网民的增长量就超过了1亿 。二是工作场所上网条件的改善,分流了部分网吧用户的上网需求。三是家庭电脑的日渐普及,在家上网的网民数量明显增多。上述因素客观上降低了网吧在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中的作用。目前,在网吧上网的人群主要集中在广东、山东、江苏、湖北、河南等省,浙江、北京、四川、河北、上海次之。
2003年至2009年,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下,按照文化部的部署,积极推进连锁网吧工作。各地在消化现有存量市场的网吧中,又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市场需求和管理现状,发展和推进直营与加盟两种形态的网吧连锁经营模式。至2009年,全国网吧总量达到13.8万家。
网吧市场中,以网吧拥有的电脑终端数量为划分标准,网吧分为大型网吧(300台以上)、中型网吧(100-299台)和小型网吧(100台以下)。2009年大型网吧占7%;中型网吧占46%;小型网吧占47%。其中,中小型网吧仍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各地网吧数量差异明显。山东、湖南、湖北、江苏四省的网吧数量居全国前四位,均超过了8000家;河南、辽宁、广东、浙江等省网吧数量为6000~8000家。
2009年全国连锁网吧企业数量超过150家,其直营门店超过4500个。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均有连锁网吧企业分布。其中,网吧连锁企业数量最多的三个省份分别为湖南、河南、上海,连锁网吧企业数量分别为15家、14家和13家;其次为辽宁、浙江、湖北、山东四省,连锁网吧企业数量分别为8家、7家、7家和5家;而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连锁网吧数量则较少。目前,全国与区域性连锁网吧发展缓慢。
二、网吧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过10多年的发展,网吧不但形成了广阔的市场,更成为中国社会信息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工业化、信息化的过程中,城乡信息化还存在严重不均衡和巨大数字鸿沟的情况下,网吧以市场的方式,缩小了城乡信息化差距,填补了数字鸿沟,弥补了信息服务中公共投入的不足。网吧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捷的新闻浏览、查阅资料、游戏娱乐、沟通交流等互联网应用服务。网吧正成为新兴的网络文化消费终端,它在传播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次,网吧行业在吸纳就业人员、缓解就业压力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国13.8万家网吧虽已吸纳了58万就业人员,但网吧人力需求仍然旺盛,其中以网吧普通服务人员的缺口最为突出。
再次,网吧已成为广大低收入者进行文化娱乐的最主要的场所。目前,我国网吧的平均消费水平为每小时2元左右,与其他娱乐场所相比,其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年轻的打工族、在校大学生及农村地区的广大低收入群体。据文睿研究统计,2009年网吧用户中,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人群占90%,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人群占60%,无收入者占21%。网吧的出现不仅为社会低收入群体解决了上网问题,更成为群众普遍接受的较为廉价便捷的休闲娱乐场所。
最后,网吧的发展也带动了电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游戏、影音、文学和信息服务等信息与通信技术产业的共同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网吧市场的迅速扩张带动了大量的计算机、存储和网络设备需求。网吧成为硬件厂商重要的目标市场。2009年,全国网吧电脑终端增加约128万台。以平均每台电脑价格3500元计算,2009年网吧为电脑终端厂商带来的产值增加额达到近45亿元。
二、网吧的运营、管理及增值服务都需要相应的专业软件支持,这带动了网吧应用软件的增长和发展。
三、电信运营商为网吧提供基础的互联网接入服务。由于网吧带宽利用率高,业务量大,网吧尤其是连锁网吧已经成为拉动电信带宽需求的重要领域。2009年,全国网吧互联网接入支出大约为20亿元。
随着网民对计算机及网络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和网吧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网吧将继续推动信息和通信技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