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 9月29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e龙原职工杨某侵权案,判赔e龙公司1.5万元。
今年7月,“e龙”公司将原职工杨某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e龙”称,杨某原是其公司技术部程序员,于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在公司工作期间,先后多次登陆电脑系统内的主数据库,下载大量商业信息,下载内容占到公司同期商业信息总量的80%以上。经原告委托,信息产业部下属知识产权鉴定中心对杨某下载信息进行鉴定,结论为上述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e龙”认为,杨某违反公司保密协议非法下载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并保存,给公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请求法院判令杨某停止侵权行为,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3万元。
在审理过程中,杨某对e龙公司起诉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