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关医保!山东官方辟谣!)
3月4日,山东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发布事关医保的辟谣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近期,有部分网络用户发布
,引发群众关注和咨询。为避免误导公众,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情况郑重辟谣如下:
“鲁医保”小程序中“生育津贴支付”模块用于企业参保女职工(含2025年5月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申请生育津贴,申请人必须为企业参保女职工,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满12个月,当次生育已经享受过生育津贴待遇的不能重复享受。“生育医疗费支付”用于在省外住院分娩不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进行手工报销申报,“生育津贴支付”用于符合享受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人进行生育津贴申报。
在此提醒广大参保群众,提高信息筛选甄别能力,切勿轻信非官方来源的不实信息,谨防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医保相关政策及业务办理信息,请以各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发布为准。
来源:山东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编辑:吴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