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饶全市禁售!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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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国家认监委2025年第25号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禁止销售旧标准电动自行车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明确禁售范围及时间节点
1. 禁售时间:
自2025年1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一律禁止销售旧标准电动自行车。
2. 禁售对象:
依据旧版标准(GB 17761—2018)生产、获得旧版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未取得3C认证、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如解除限速、更换大功率电机/电池、加长座垫、加装雨棚等)的电动自行车。
3. 过渡期说明:
2025年8月31日前生产的旧标准合规车辆,仅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逾期必须停止销售并妥善处理库存(退货或合规处置)。
二、严格落实销售者主体责任
1. 停止进货备货:
立即停止采购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违规配件,重点核查库存产品的生产批次、3C认证证书有效性,确保12月1日后在售产品均符合新国标。
2. 规范销售行为: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新国标相关要求及3C认证查验方式,主动向消费者说明新旧标准差异,严禁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购买旧标车辆。
3. 完善台账管理:
如实记录进货、销售信息,确保新国标产品可追溯,留存产品合格证、新国标3C认证证书等资料以备核查。
三、法律责任提醒
2025年12月1日后,旧版3C认证证书将全部注销或撤销,继续销售旧标车辆、违规改装车辆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销售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按时完成库存清理和合规转型。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93-12315,举报平台:全国12315平台。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3日
来源:上饶市场监管
商务合作微信:gfsns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