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一男子地铁车厢看不雅视频被警方带走?多方回应)
男子在广州地铁车厢用手机观看不雅视频,目击者称其被带走,广州地铁警方已介入调查。12月17日,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乘坐当中不应该这么做。
现场拍视频
车厢内低头看不雅视频全然不顾其他乘客感受
12月17日,一位知情者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其联系上视频拍摄者张先生。
“目击者张先生当时就在这节车厢上,他在现场拍摄的视频,目前处理结果,他没给我回复。当时就给地铁警方处理了,具体移交给哪一个派出所,他也不知道。”
张先生拍摄的现场视频显示,这名身穿浅黄色上衣的男子站在张先生前面低头观看手机播放的视频,男子戴着口罩,聚精会神地观看视频,全然不顾及车厢内其他乘客的感受。
男乘客站着地铁车厢内低头看不雅视频 视频截图
看不雅视频
在公共场所这样应属违法,移交地铁警方处理
张先生受访指出,事发广州地铁2号线昌岗站,“我进地铁车厢是直接靠门边站,他在我前面,他在看(视频),他是在车厢的中间在看,我在他后面看到了,当时看到的应该不止我一个。”
张先生确定男子观看的是不雅视频,“我看他没戴耳机,确实没有(外放)声音,但有(播放)画面出来嘛,在公共场所这应该是违法了吧。他已经交给警方处理了,我看到地铁工作人员把他拉出来,交由辅警再交给民警处理,是15号早上发生的,后面处理还没通知我。”
广州地铁回应
地铁乘坐当中不应该这么做,请联系公安了解
12月17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致电广州地铁,了解此事的处理进展,工作人员表示:“您可以联系我们广州地铁官方党群部门的负责人了解,详细的情况还是要跟他联系。”
记者询问男子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工作人员答复称:“地铁乘坐当中不应该这么做,后续的相关结果信息,请联系这位经理。”
记者多次联系广州地铁党群部门的负责人,起初对方未接听电话,随后短信回复记者称,“我这边没掌握这个情况,请直接联系公安了解。”
拍摄者称男子没戴耳机静音播放不雅视频 视频截图
地铁警方回应
违法要看达到什么程度,可能会罚款批评教育
记者联系广州公安地铁分局辖区的派出所,有民警表示:“广州地铁2号线涉及好几个派出所的辖区,因为不是大的案件,应该是辖区派出所在处理。”
民警表示:“每一个地铁车厢里都有安检员,每个站都有辅警,每个辖区都有民警。”
对于涉案男子的行为,民警表示其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你可以咨询一下地铁方面,我们还没有处理过类似的情况,违法要看达到什么程度,怎么处理,可能会罚款,批评教育等几种情形。”
记者联系另一辖区派出所,民警答复称处理情况会通知嫌疑人家属,不便告知媒体。
公益律师说法
地铁车厢内看不雅视频,不论外放声音均违法
“因为在公共场合观看不雅视频,具有一定的传播性,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男子在地铁车厢内即公共场合观看不雅视频,不论外放声音与否,均是违法的。
赵良善指出,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本案中,警方可对男子予以行政处罚。
赵良善表示,如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的,重则还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触犯《刑法》第364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赵良善提醒,个人在私密空间观看不雅视频并不违法,但是在公共场合观看则是被法律禁止的,“我们要向在公共场合观看不雅视频的行为说不,警方也要对此类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还公众一个文明干净的乘车出行环境。”
延伸阅读
女子举报教授前夫:长期向特定异性给付大额款项 保存不雅视频
12月8日,黄女士在网上发视频实名举报自己前夫武汉大学人民医院主任医师、武汉大学教授汤某“常年嫖娼并包养情人、通宵达旦赌博、不顾次日病人手术引发医疗事故,收受药商医疗回扣.....收取病人红包…….”等多项问题引发关注。
女子(右)发视频举报武大教授汤某某
12月8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发布情况说明,12月8日上午,网络上出现我院职工汤某有关信息传播。医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据悉,汤某与视频发布人黄某已经离婚,双方正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法律诉讼。汤某本人已就本次发帖事件向公安机关报警。
我院始终高度重视医德医风、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对于医德、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并依法依规处理。感谢社会各界对我院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就举报事件发声 微博截图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近日,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胰腺外科主任医师汤某被实名举报婚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收受药商医疗回扣等问题引发关注。记者获悉,举报人黄女士系汤某前妻,二人已于2023年6月诉讼离婚,法院认定汤某确在婚内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官网信息显示,汤某系胰腺外科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附属右岸医院、德国鲁尔大学附属圣约瑟夫医院高级访问学者。
12月8日,黄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底,她与汤某通过婚恋网站相识。2019年3月,双方确认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2019年7月8日,二人登记结婚。2019年7月12日,黄女士与汤某互发微信,提出离婚。
黄女士实名举报汤某视频截图
2021年8月9日,黄女士提起离婚诉讼。记者获取的判决材料显示,法院判决认为,黄女士与汤某均主张对方殴打过己方的事实,与双方提交的伤情照片、病例及陈述曾发生激烈矛盾冲突的事实能够相互印证,一审法院予以采信;但结合黄女士提交的双方对话录音等证据可以推断,汤某对黄女士实施殴打的暴力程度更大,且有通过实施家庭暴力达到离婚目的的主观恶意,故应当认定汤某的殴打行为构成了实施家庭暴力。
另外,法院判决认为,在黄女士、汤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汤某长期向特定异性给付包括特殊含义金额在内的大额款项,赤裸上身让该异性拍摄照片,上传保存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视频等行为,足以认定汤某在婚内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对婚姻不忠诚。
2022年10月,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汤某向黄女士支付损害赔偿5万元,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审判决后,汤某提起上诉。2023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黄女士的实名举报中,她称汤某除了在婚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家暴行为外,还存在收受药商医疗回扣、在工作时间赌博等问题。12月8日下午,记者多次联系汤某核实相关问题,电话未能拨通。
女子发视频曝光汤某聊天记录 视频截图
黄女士表示,今年9月,她前往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反映相关情况,10月底,又到武汉大学反映情况。武汉大学纪委工作人员于11月20日向黄女士回访了举报。黄女士向记者提供的通话录音显示,武汉大学的学校这一级正在调查处理此事。
12月8日下午,对于黄女士的举报内容,武汉大学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回应上游新闻称:“学校已掌握该舆情,学校纪委已介入调查核查,将对此作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