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周滨一审获刑18年当庭表示接受判决)
6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滨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周滨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2亿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周滨当庭表示,接受法院判决,不上诉。(新华)
作者:新华
(来源:羊城地铁报)
(原标题:周滨一审获刑18年当庭表示接受判决)
6月15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滨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周滨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经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2亿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周滨当庭表示,接受法院判决,不上诉。(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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