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曾昌文
本报讯 (记者 曾昌文)3月20日,成都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举办了“慧眼识证”培训班,邀请了3名业务水平高且办证经验丰富的公证员担任培训师,针对如何受理和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识别虚假证明材料进行专题讲座。记者从会上获悉,据成都市公证协会统计,2014年1月至今,成都市22家公证机构共审查出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713件次,没收虚假证件150多份。
涉经济利益的属“高危区”
成都市公证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假户口本、假结婚证、假房产证、假学历证等则主要依靠公证员的经验。如果稍有不慎,就可能蒙混过关,把公证书骗取到手,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愈演愈烈的假材料骗取公证书的违法行为,尽管成都市公安局、司法局曾联合制定出台了相关措施,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行为会面临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然而在实际中仍然有很多人面对经济利益的诱惑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企图采取冒险行为骗取公证书。
专题培训提高“慧眼”能力
培训现场,市公证协会还通报了数十起利用“假证”骗取公证书的案例。
市公证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青年公证员比例逐年加大,近年来成都多个公证处多次遭遇假证“闯关”的情况,协会为此举办了“慧眼识证”培训班。
据了解,这个培训班专门邀请了三名业务水平高且办证经验丰富的公证员担任培训师,对如何受理和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识别虚假证明材料进行专题讲座;根据部分没收的虚假证明材料进行实际公证典型案例剖析;请拒绝受理虚假证明材料的公证员现身说法,对不断出新的虚假材料和造假技术进行交流讨论,进一步提升公证队伍的“慧眼”能力和业务素质,避免因虚假证明材料引发的相关问题。
部分假证案例>>>
2015年3月10日,当事人白静向高新公证处提供伪造的双流县法院离婚判决书准备办理借款合同公证,被公证员识破。
2015年3月10日,当事人龙雨向高新公证处提供伪造的青羊区法院离婚判决书准备办理借款合同公证,被公证员识破。
2015年2月16日,当事人宋华荣和樊国君向蜀都公证处提供伪造的结婚证准备办理委托公证,被公证员识破。
作者:曾昌文
(来源:曾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