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是否遭到刑讯逼供?
于钢峰猝死之后,家属怀疑其遭到刑讯逼供。于钢领说,在项城市殡仪馆见到于钢峰的尸体有多处伤痕,双手呈黑紫色,手腕处及腿部有勒痕。
记者拿到的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3名被告在刑事诉讼中,违法超时传唤,滥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但判决并未提及被告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行为。
判决书还显示,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于钢峰系肺动脉血栓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鉴定认为,从所送头发中检出吗啡成分,不排除其双下肢曾较长时间处于限制活动状态。
根据判决书内容,马良冀供述称“审讯时让他(于钢峰)坐在审讯椅上,结束后让他在沙发上休息”;刘威力供述称“指认现场时带了手铐,讯问时在审讯椅上坐着,带械具是张向华安排的”。三名被告及其他证人都表示,看押期间,没有对于钢峰进行殴打或体罚。
刘文元认为,项城市公安局委托的司法鉴定只鉴定了死因,而对死者身上的伤等问题没有作解释,他们本打算在开庭时,向法医问清楚,没想到法院在他们没到场的情况下就开庭审理了。
刘文元还说,项城法院给出的提前开庭的理由是法医只有周末有时间,可实际上,15日(当天为周末)开庭时,法医根本就没有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