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党组干事会
对毛泽东的批评,周恩来不敢怠慢。2月19日,他召集邓小平、李维汉、董必武、彭真、刘景范、薄一波、曾山、贾拓夫、安子文、习仲勋、钱俊瑞、齐燕铭、孙志远等座谈,根据年初毛泽东认为政府工作存在“分散主义”的批评,讨论关于加强政府各部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和作好分工的意见。随后,根据会议确定的原则,为中央主持起草决定,这就是在3月10日下达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草案)》。决定:一、今后政府工作中一切主要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均须事先请示中央,并经过中央讨论和决定或批准以后,始得执行。二、今后政府各部门的党组工作必须加强,并应直接接受中央的领导。因此,现在的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 已无存在的必要,应即撤销。三、重新规定了现在政府工作领导同志的分工:国家计划工作,由高岗负责;政法工作(包括公安、检察和法院工作),由董必武等负责;财经工作,由陈云等负责;文教工作,由习仲勋负责;外交工作(包括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文化联络和侨务工作),由周恩来负责;其他不属于前述五个范围的工作(包括监察、民族、人事工作等),由邓小平负责。这样,周恩来事实上就只管一个外事口了。 根据中央的决定,周恩来于3月24日签发了撤销以他为书记的政府党组干事会的通知。通知说:(一)政府党组干事会自即日起正式撤销,今后各党组及党组小组均由中央直接领导。(二)凡有关各委及部门党组的人员变动及其他有关组织问题的各项事宜,自即日起应直接向中央组织部请示和报告。此后,又对政务院所属各财经部门的领导关系重新作了分工,把政务院所属的重工业部、一机部、二机部,燃料工业部、建筑工程部、地质部、轻工业部和纺织部,划归国家计委主席高岗领导。
以上表明,在撤销了中央人民政府党组干事会之后,一方面政务院总理要对政府全面工作负总责,但周恩来只能具体管涉外的几个部门,其他各部均直接对中央负责;另一方面又把政务院所属八个工业部的财经大权划归了高岗领导,这不能不被认为是对周恩来权力的极大削弱,而对高岗权力的加强。
不久,毛泽东又要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检查未经他看过即发出的电报和文件。5月19日,毛写信给杨尚昆说: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请注意。杨于当日将情况向毛作了书面报告,毛又批评说: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由于中央日常工作,本由刘少奇负责。毛在这里所作的指责,其矛头无疑是指向刘的。
毛泽东批“右倾”
由土地改革以后农村出现的两极分化,引起党内两种不同意见,其实质也就是党的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政策,是否应该坚持贯彻不变的问题。这两种不同意见,由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使党内高层在认识上得到统一。而决议草案却把新民主主义的互助合作组织,不能直接过渡社会主义集体农庄的认识,批判为是“右倾的错误的思想”。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通知中强调:这(指决议草案——笔者注)是在一切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区都要解释和实行的,请你们当作一件大事去作。由此,实际上就开始了个体农业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这种由建设一个很长时期的新民主主义转为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战略,由1953年6月形成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正式完成。1952年9月以后,毛泽东开始酝酿全面向社会主义过渡,他明确提出,不是十到十五年以后才开始过渡,而是从现在起就开始过渡,十到十五年过渡完成。在1953年6月15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他就讲到了“十年到十五年后资本主义绝种的问题”。毛泽东虽然批评了有人认为过渡时期太长了,发生急躁情绪,这就要犯“左”倾错误,但着重是批评所谓右倾。他说:“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并说右倾的表现有这样三句话:一是“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想法,是不符合实际斗争情况的,是妨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的。二是“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这种提法不明确,走向就是没有达到。三是“确保私有财产”。因为中农怕“冒尖”,怕“共产”,就有人提出这一口号去安定他们。其实,这是不对的。这样,就在实际上把新民主主义等同于资本主义。
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的批评,在高岗看来,无疑是对刘少奇1949年天津讲话关于资本家剥削有功;东北发展到一万个富农党员也不可怕;山西省委把农业互助组织提高一步的意见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等等的直接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