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军区
1950年2月9日,中共中央军委任命西南军区领导成员,成立西南军区。以第二野战军机关为基础,同率领第18兵团入川的西北军区机关一部合并,组成第二野战军暨西南军区领导机关。贺龙任军区司令员,邓小平任政治委员,军区机关驻重庆,后移驻成都。
建国初期,随着军队正规化建设的开展和体制编制的调整,军区领导机构不断充实,领导职能也逐步调整。1950年6月,全军实行统一整编,撤销步兵兵团和四个野战军番号。陆军分为国防军和公安部队两类。1954年,经调整合并,仅保留山东、福建、云南、西藏、新疆5个二级军区,其他省军区均为三级军区。
新中国成立了若干年之后,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完相继成了“镇反”、“抗美援朝”和“土改”建国初期的三大运动。国内外形势日趋好转,社会趋于稳定,特别是顺利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的各项工作相继步入正轨。
这个时期中央认为,当时的领导体制已经不适合当前的形势发展,中央要直接领导省一级的政权组织。撤销了各个大区的人民政府和行政委员会,党的各个中央局成员由各省的省委第一书记组成,从一个党的领导机构变成一个议事协调机构。六大军区也做了相应的调整。1955年2月11日,国务院和国防部根据中共中央局、中央分局的设置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对全国战略区的重新划分,决定将全国的6个大军区,即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和西南军区,改划为12个大军区。这12个大军区大部分是以所在区的大城市命名的,计有沈阳军区、北京军区、济南军区、南京军区、广州军区、武汉军区、成都军区、昆明军区、兰州军区、新疆军区、内蒙古军区、西藏军区。各军区于5月1日前按新的区划正式办公。1956年又增设福州军区。这样,全国共13个大军区。大军区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领导、指挥、管理本战区内的野战军、省军区及地方武装,并与海军、空军领率机关共同领导本战区内的海、空军部队。各大军区的成立情况是:
沈阳军区
1955年3月22日成立,司令员邓华,政治委员周桓。指挥所属陆、海、空军部队,下辖: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今分属河北、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省军区和防空军、公安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及陆军军等部队。军区机关驻沈阳市。11月,热河省军区随热河省同时撤销。
北京军区
1955年4月14日成立,由华北军区改编,并兼中国人民解放军京津卫戍区,杨成武任司令员,朱良才任政治委员,辖:陆军军以及河北、山西省军区,军区空军、防空军、炮兵、装甲兵司令部和军区工程兵部。军区机关驻北京市。1959年,北京军区免兼京津卫戍区、改设北京卫戍区、天津警备区,归北京军区建制。1967年5月,内蒙古军区由大军区改为省级军区,归北京军区建制。
济南军区
于1955年5月1日成立,司令员杨得志,1957年到职,第一政治委员谭启龙,第二政治委员王新亭,司令员由王新亭代职。下辖:辖区内的陆军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和守备部队。担负山东省以及江苏省徐州至连云港地区的防务。军区机关驻济南市。
南京军区
1955年4月1日成立,由华东军区改编,许世友任司令员,唐亮任政治委员。下辖: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军区和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防空军、公安军及辖区内的陆军军等部队。军区机关驻南京市。
广州军区
1955年4月15日成立,司令员李天佑(代),政治委员陶铸,下辖:湖南、广东、广西军区,海南军区,军区防空军、公安军,军区炮兵,装甲兵、工程兵司令部和陆军军、院校及地方部队。军区机关仍驻广州市。原中南军区所属河南湖北军区划归武汉军区建制;江西军区划归南京军区建制。
在对越作战前线的许世友,此时他担任的是广州军区司令员,之前他还曾是南京军区司令员。
